肇事还逃逸!2名驾驶人被从严处罚!
一不小心交通肇事
怎么办?

若因害怕或心存侥幸
铤而走险,一“逃”了之
交通事故性质就升级了
那就是
肇事逃逸
肇事逃逸
2月19日16时07分,水富市高滩大道与阳光路交叉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小车将一辆摩托车的撞倒在地,摩托车搭乘人员受伤、车辆受损,然肇事小车未停留,直接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水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值班民警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勘查,锁定肇事车辆和肇事驾驶人陈某。陈某到案后,经审讯,陈某在事故发生时,因害怕自己的违法行为被处罚,抱着侥幸心理驾车逃离现场。水富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陈某作出7日拘留,1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月24日0时57分,周某驾驶云CU***3号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水富市工农东路(大家乐超市)路口时,因不按规定会车,所驾车辆与对向行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事故发生后,周某并未选择报警,而是直接驾车逃离现场。接警后,水富市公安局交管大队办案民警通过多方调查走访,成功锁定肇事嫌疑人。经查,周某系有“前科”人员,交管大队多次传唤周某,但其拒不到案。后经民警劝导,周某终于投案自首。经审讯,周某对其交通肇事逃逸的事实供认不讳。水富市公安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依法对周某作出15日拘留,1900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 END —
来源:水富警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