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火五个月 海南昌江发布森林禁火令

  南海网2月25日消息(记者鲁启兰)为有效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近日,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发布森林禁火令,明确从2025年3月1日起至2025年7月31日止,县域内的所有林区(含涉林的国家公园和自然保护区、风景旅游度假区、森林公园、湿地公园,下同)及距离林地森林100米范围内的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

  禁火期间,禁火区域禁止一切野外用火。凡进入禁火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禁止以下行为:

  (一)携带火源、火种及易燃易爆物品;

  (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

  (三)烧香、点烛、烧纸钱;

  (四)炼山、烧荒积肥、烧秸秆、烧田(地)埂草;

  (五)吸烟、野炊、烧烤、玩火、烤火取暖;

  (六)其他会引发森林火灾的用火行为。

  此外,禁火期间进入禁火区域的人员和车辆应当自觉接受防火、禁火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阻挠和妨碍检查。临时森林防火检查站(点)执行检查任务的人员应当佩戴专用标志,依法依规开展森林防火安全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配合。违反本禁令的单位和个人,构成违法的,由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禁令强调,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违反禁火令行为或森林火情,应立即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公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林业管理部门报告。如举报情况经核查属实,按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报告或举报电话:110、119、0898-26656119。

  来源:南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