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石河子交警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确保师市辖区道路上机动车及各类交通参与者有序、安全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八师石河子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启用17个路口、3个路段电子警察抓拍设备。对采集的机动车逆向行驶、不按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违反禁令标志指示、违反禁止标线指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依法依规处理。现向社会公示上述电子抓拍点位。
一、路口电子警察点位
1.北二路与西一路路口
2.北二路与东三路路口
3.北二路与东四路路口
4.北二路与东五路路口
5.北三路与西一路路口
6.北三路与东三路路口
7.北三路与东五路路口
8.北三路与东九路路口
9.北四路与西一路路口
10.北五路与西一路路口
11.北五路与东二路路口
12.北五路与东三路路口
13.幸福路与北子午路路口
14.北四路政府北门路口
15.G312线与北泉路路口
16.G312线与东七路路口
17.G312线与东八路路口
二、路段电子警察点位
1.友好时尚购物中心
北三路(东三路至东四路)路段
2.信访联合接待中心
北四路(东四路至东五路)路段
3.西公园北门
北三路(西一路至西三路)路段
2025年2月25日—2025年3月3日为公示期。2025年3月4日正式启用。请广大交通参与者相互转告,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共同维护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