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
市区道路机动车辆乱停乱放
……
这些与文明交通格格不入的行为
令人汗颜!被查尴尬!
危险!危险!危险!
为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
文明交通和安全出行意识
忻州公安交警对
这些不安全、不文明交通行为
持续进行曝光
郑重提醒
头盔虽小,作用却大
头等大事,不可“帽”失
为了您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骑乘电动车请主动佩戴安全头盔
据了解,涉及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的交通死亡事故中,约80%是颅脑损伤致死,当事故发生时,安全头盔可吸收大部分撞击力,对头部起到缓冲减震的保护作用,避免致命伤。
以下七种情况不能停车!
01
实线黄边不能停
02
“二排”不能停
03
消防通道不能停
04
网状线内不能停
任何车辆都不应该在该网状线内临时或长时间停车,包括等候信号灯、乘客上下车、装卸货物等行为。这是因为这些区域通常是交通流量较大、易发生拥堵或视线受阻的敏感地带,停车会严重影响其他车辆的正常通行,甚至引发交通事故。
05
未施划停车位的人行道不能停
占用人行道停车看似方便了自己,却可能给他人带来严重伤害。车辆停车、启动时都有可能造成行人刮撞受伤。
06
路口不能停
07
骑压路边石阶不能停
希望广大市民
摒弃交通陋习
遵守法律法规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