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董海晋
2月21日,持续深化清廉云南建设暨全省正风肃纪警示教育大会在昆明召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落实党纪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要求,坚持警示教育在先、纪法提醒在前,上好开年第一堂廉政党课,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向深发力,为中国式现代化云南实践提供坚强保障。
近年来,清廉云南建设成效显著,亮点纷呈。从2021年的“清廉单元”建设行动,到2022年的“七个专项行动”,再到2023年部署实施“十大行动”,以及2024年的“十大行动”升级版,云南坚持一年接着一年抓,化“大战略”为“小切口”,将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细化成具体工作抓手。深化“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引领行动”,做细做实日常监督;推进以“小”见严纠“四风”“固堤行动”,严查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开展正风肃纪反腐“雷霆行动”,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一系列举措有效拓展清廉建设内涵,丰富自我革命省域实践,推动清廉云南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十大行动”是清廉云南建设的核心抓手,涵盖了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深化标本兼治系统治理等多个方面,这些行动彰显了云南省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坚定决心和有力举措。在“十大行动”中,云南省注重将清廉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通过清廉单元建设把勤廉并重的因子植入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同时,云南省还注重发挥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推动清廉行动深度嵌入营商环境、项目实施、民生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拓展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深度和广度。
清廉云南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在推进清廉云南建设过程中,云南坚持横向上把纪检监察、组织、宣传、发改、财政等部门力量整合到一个体系,纵向上构建起党委主抓、纪委监督、部门落实、各方参与的责任共同体。各级党委(党组)切实扛起主体责任,把清廉云南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高位谋划、高标准部署、高效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则充分发挥监督专责,加强对清廉建设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同时,注重发挥社会监督作用,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到清廉云南建设中来,形成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清廉云南建设格局。
天地有正气,杂然赋流形。继续保持战略定力、坚定信心决心,抓住重点不松劲、以“十大行动”为抓手、强化责任担当、深化标本兼治,以更加有力的举措推动清廉云南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云南一定能以打造全面从严治党省域实践新高地的优异成绩,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云南篇章提供坚强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