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璟璟
在不少业主尚在苦恼如何将居高的物业费价格降下来时,多个城市已经推出了空置房物业费优惠政策。例如,江苏镇江等地宣布连续空置超过6个月的住房,可申请享受7折优惠;此前,兰州也曾宣布连续空置6个月以上的房屋,可以申请减免50%的物业费。业内人士指出,物业费收费需要同所提供的物业服务对等。空置房得到的保洁、保全等服务相对较少,对空置房的物业费进行打折,正是符合了对等的原则。(华夏时报)
一些城市试水“空置房物业费可享折扣”,其实现形式,表面看起来是职能部门发文推动,但其内在的逻辑,还是市场维度的。地方相关部门就此发布新规,更多只是顺水推舟、顺势而为罢了。现实中,一些小区的物业费收缴率本来就不高,那些长期空置的房屋物业收缴率则还更低,这并不是打几折的问题,而是“有还是没有”的问题。如今,某些城市推广“空置房物业费七折”,这固然是给业主以实实在在的实惠,其实于物业公司来说,也未必就是坏事。
如果能以打折降价来换来物业费收缴率的提升,账面营收增加了,这也是物业公司的实际利好。从现实场景来看,很多务实的物业公司,早就常态化开展各种形式的“让利业主”活动,比如说就物业费进行“预存减免”“限时打折”等等。与其僵持硬刚,不如各退一步。不少房主对于“空置房全额缴纳物业费”,本身就是有意见、不认可,负气之下索性一分钱不交,物业公司撕破脸面、强硬追缴,这很可能导致双输结果,可谓事与愿违。
的确,就法律层面而言,物业是有资格向空置房的业主收取物业费的。但是,怎么收、收多少,却是大有门道。我们知道,商品住宅物业这门生意,长期有着极其健康的现金流,这是其商业模式的内在结构决定的。但是,从近年的趋势看,这个“现金奶牛”也是遭遇了新挑战。正所谓困则思变,有些物管公司开拓了“增值服务”,有些物管公司发力“撬盘抢生意”,还有些则是“以价换量”,降低物业费而换取较高的收缴率——“换个活法”,也许未必活得还那么舒服,但至少活得长久。
对于物业来说,做大“持营总盘子”和“客户基数”,才关键胜负手。“空置房物业费可享折扣”,有助于降低房屋持有成本,有利于增进居民购房意愿,从长远看,这其实也是给物业营收扩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