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将于2025年3月1日起施行。
此次修订聚焦文物保护、传承与利用的核心问题,为文物治理体系和能力现代化提供法治保障。
一、时隔20余年再次修订,文物保护迈入依法治理新阶段。
《文物保护法》自1982年11月颁布实施以来,历经1次修订和5次修正,此次时隔20余年再次进行修订,标志着我国文物保护进入依法治理的新阶段。
二、强化“保护第一”,明确权责边界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首次明晰文物定义、适用范围及保护对象,并规定国务院统一制定文物认定标准与程序。
根据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我国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总量超过60万处,约占不可移动文物总数的80%,文物保护与城乡建设的矛盾较为突出,且基层文物保护机构和人员力量不足,亟待通过完善法律,旗帜鲜明地加强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本次修订从认定程序、保护措施、原址保护、迁移拆除等方面,进一步完善了未定级不可移动文物保护制度。
此外,本次修订还明确“先调查、后建设”“先考古、后出让”制度,增加地下文物埋藏区和水下文物保护区制度。
三、规范管理体系,提升科技赋能
文物普查是国情国力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文物行政部门应当加强文物普查和专项调查,全面掌握文物资源及保护情况”。
文物管理的现代化,需要与科技发展、信息技术应用相适应。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规定国家加强文物保护信息化建设,鼓励开展文物保护数字化工作;同时强调国家鼓励开展文物保护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适用的文物保护技术,提高文物保护的科学技术水平。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流失海外中国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成功促使2100多件(套)流失文物重归故土。本次修订明确我国流失文物追索返还工作机制,规定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依法会同有关部门开展追索返还。
四、盘活文物价值,服务社会需求
文物工作在传承文明、服务社会、促进发展等方面的作用日益凸显。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推进文物合理适度利用已经成为社会共识。
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明确“在确保文物安全的前提下,因地制宜推动不可移动文物有效利用”“文物保护单位向社会开放,应当合理确定开放时间和游客承载量,并向社会公布,积极为游客提供必要的便利”等,规定文物收藏单位应“通过借用、交换、在线展览等方式,提高馆藏文物利用效率”等。
此外,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还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文物保护、促进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研究、支持开展文物保护国际交流与合作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五、严惩违法行为,保障法律落地
文物安全是文物保护的红线、底线和生命线。为最大限度确保文物安全,本次修订通过增加违法行为行政处罚种类、设定不同档次处罚、提升罚款金额等方式,进一步增强法律震慑力。
《文物保护法》此次修订以法治化、规范化、制度化为导向,既强化文物系统性保护,又推动其创造性转化,为传承中华文明、满足公众文化需求提供坚实保障。
总策划:高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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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光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