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要求员工如厕须带“离岗证”,4小时只能去2次?当地劳动办回应!

近日,刚刚经历离职风波的小刘(化名)反映,他此前就职的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限制员工的如厕时间和次数,每个员工4小时只能去2次,每次不超过7分钟。员工去厕所时,还必须携带“离岗证”,待该名员工回到车间后,下一名员工拿到“离岗证”,才可以去厕所。


此外,该公司要求员工每日工作12小时,期间没有午休等休息时间;第一次上班迟到罚款50元,第二次及之后就按200元一次罚款处理因无法忍受公司的“高压管理”,小刘在入职一周后选择离职,但被扣罚了部分工资。


对此,爱仕达电子(深圳)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对小刘所称的限制如厕时间等情况逐一进行了否认,但表示“如果有个别部门设定了此类不合格规定,我们将立即予以纠正。”


目前,深圳市福海街道劳动办已介入调查,并针对该公司超时加班的违规行为责令限期整改。

来源:澎湃新闻、津云、广东新闻频道

主编:李家桥  监制:穆军 侯智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