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普陀区内非机动车与机动车发生碰擦事故,交警认定非机动车主全责。
2.非机动车司机对责任认定存在异议,认为机动车行驶也有过错。
3.交警向非机动车主普及交通法规,但仍无法改变其观点。
4.最终,非机动车车主表示愿意接受全责认定,后续将承担相关物损赔偿。
5.上海警方表示将加大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力度,提高非机动车驾驶员安全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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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你怎么会开到他那边去呢?而且斑马线刚过。 非机动车司机:那边有车,我肯定绕一下呀。 交警:我给你看一条法规内容,非机动车通过有信号灯控制的路口时,向左转弯时,不靠道路中心点右侧转弯。
非机动车司机:绕的时候他没刹住呀,我在他前面呀 我不是在他后面。 交警:照你意思,只要你在他前面,后面撞上来就是后面责任? 非机动车司机:红绿灯下肯定要慢,我要是骑到他前面,他肯定要刹住啊,他没刹住碰到我的呀。 交警:他在左侧第一根车道,你在右侧第一根车道,你们中间还夹着一根机动车道情况下,大家(左转)是碰不到。碰到只有一个情况,要么他往你这边挤,要么你往他这边来,就看谁侵占对方车道。你为什么非机动车开到机动车道上呢?
非机动车司机:我凭什么全责? 交警:法规内容给你看过了,你不认可不要紧的,我不强制你认可。
近日,上海北京西路石门二路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而事故的引发则是因为没有保持安全行车距离。尽管非机动车驾驶员是事故中的伤者,但仍然需要承担事故的全部责任。
当天,一辆非机动车在密集车流中快速前行,当前车因意外情况紧急减速时,非机动车驾驶员匆忙刹车,眼见碰撞难以避免,慌乱之下,竟借道机动车道。后方机动车驾驶员面对这突发情况,虽瞬间猛踩刹车,但还是来不及作出精准应对,直接撞倒了违规闯入的非机动车。事故导致非机动车驾驶员腿部重伤,无法起身行走。
静安交警支队民警汤琪鑫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经过勘察事故现场,仔细询问周边目击者,又调取路口监控录像反复比对后,民警最终认定后车非机动车驾驶员因未保持安全车距以及未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须承担事故全部责任。
一直以来,在非机动车与机动车的事故中,大家普遍存在一个刻板印象:认为机动车反正有购买保险,多少要承担一点责任和赔偿。而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纵容"了非机动车骑车人交通违法行为高发,继而引发事故。
上海警方曾多次强调,针对每起交通事故的具体形态都会进行仔细分析,不会把责任都转嫁到机动车司机身上。
近日,上海宣布
开展非机动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
重点聚焦非机动车闯红灯、逆行、不在非机动车道行驶、骑乘电动自行车不戴头盔、违法载人、老年代步车违规上路行驶等6类突出违法行为加大整治力度。
在涉非机动车交通事故高发点位、时段加大警力部署强化日常严管,并于每周开展不少于1次全市统一行动,持续推进严查严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