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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车行驶中突然紧急制动,半年三次故障,能退吗?厦门法院判了

刚提回来的新能源汽车

新鲜劲还没过

半年内就出了三次严重故障

厂家甚至失联了

车款能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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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思明法院发布这样一起案件


汽车买了不到半年

出了三次严重故障



小黄满怀期待地从跑跑汽车公司(化名)

提回一辆价值17万元的

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

崭新的车身,舒适的驾驶体验

让她对这辆车充满了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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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无关。AI生成图片


然而,不到半年时间

这辆车就让她的生活很不“舒适”




车子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启动自动紧急制动,这样的情况发生了两次。小黄被突如其来的急停吓出一身冷汗,她立刻联系了跑跑汽车公司的售后服务中心,对车辆进行检修。


两个月后,车子再次发生故障,小黄不得不再次将车送修,但得到的答复却是“厂家失联,无法维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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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奈之下

她选择将跑跑汽车公司告上法庭

要求跑跑汽车公司承担事故造成的保险损失

并退掉这台车

拿回购车款




面对小黄的起诉,跑跑汽车公司一再否认车辆存在质量问题,称制动液中的空气可能因人为操作不当而混入,故障并非车辆本身缺陷所致。


他们还申请对车辆的紧急制动系统进行鉴定,但因未按时缴纳鉴定费用,相关程序被迫终止。




法院审理认为

车辆在购买不到半年内发生三次严重故障

尤其在厂家失联的情况下

导致小黄购买车辆后

安全使用的合同目的无法实现


而跑跑汽车公司作为经营者

应当对车辆质量问题承担举证责任

但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故障原因

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不利法律后果


最终,法院支持了小黄的诉讼请求

判令跑跑汽车公司退还购车款

并承担事故造成的保险损失

宣判后,双方均服判息诉


法官说法


像此类纠纷

应该是消费者举证还是经营者举证?




案件审结后,承办该案的法官指出,按照民事纠纷中普遍适用的“谁主张、谁举证”原则,消费者在维权时,通常要对自己的主张承担举证责任。


然而,对于机动车、计算机等耐用商品而言,消费者通常处于信息不对称和专业劣势地位,在购买时很难发现一些隐蔽的瑕疵。因此,为了平衡消费者和经营者之间的举证责任,促使生产者和销售者更加重视商品质量,对于自购买耐用商品六个月内发现质量瑕疵引起的纠纷,法律规定了由经营者承担举证责任。




厦门日报社新媒体中心出品

记者:谭心怡 通讯员 思法宣

编辑:施璐玮 审核:蔡文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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