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民与游民起义
闻一多先生说:在大部分中国人的灵魂里,斗争着一个儒家,一个道家和一个土匪。
——《关于儒道匪》
儒家代表着入世,道家代表着出世,而这个土匪就代表着游民。
什么是游民?游离于主流社会之民。;何谓主流社会?宗法社会,编户齐民。
清人王聘珍说的很明白“游民,不习士农工商之业者。”
在大一统王朝下,一个民逃离朝廷管控范围成为游民,并不代表他可以加入别的国家,或者像欧洲农奴一样逃入城市。他能赖以生存的地方,只有所谓的“江湖”。经常看武侠小说的人一看江湖,会说“江湖好理解,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实际这种理解是不对的。
江湖这种社会环境首先要满足远离朝廷和官府。如果你生活在官府眼皮底下,你就势必成为一个编户齐民,按时缴纳赋税,承担徭役。一旦作奸犯科,就要人头落地,何来“游民”一说?所以江湖首先要“远”,范仲淹诗云“江湖之远”与“庙堂(朝廷)之高”对立,正是此意。
而“远”是相对远而非绝对远,只要能超出官府的管控范围,就是足够远。因此,官府的管控范围越小,江湖越大,官府的管控范围越大,江湖也就越小。
官府的行政区划有明确分界。在不同区划的交界地带,就形成了一个相对最“远”的江湖,即官府管控的盲区。这种府与府之间,县与县之间,俗称的“三不管地带”,是最好的江湖载体。而诸如“水泊梁山”这种交通不便地带,管控力度也相当有限,自然也能成为江湖,所谓“穷山恶水出刁民”,不是指素质低下的顺民,而是指抗法的游民。
反映在中国历史上,每当王朝初立,四海宾服。普天之下都是顺民,户口最多,游民也就最少。每当王朝更迭,天下大乱,那就处处是江湖,人人是游民,死亡和逃亡共同组成了史书上的“户口减半”。
原因很简单,王朝末期,游民集团势可以攻州掠县。一个州县被游民攻下,意味着其失去了对该地区所有的管控能力,它不可能再承担编户齐民的职能,也自然不能劝课农桑,征收赋税。在一个游民政权成长为成熟的割据政权或者正统王朝之前,它依靠的不是农桑,而是掠夺。它追求的不是编户齐民的稳定性而是流窜掠夺的机动性。唐末起义和明末起义都转战了10多个省,种粮食有什么用?不等秋收就已经跨越黄河渡过长江了。
王学泰先生的《游民文化与中国社会》开篇有言,游民是“敢于与主流社会对抗的秘密组织成员、打家劫舍的绿林豪强、闯荡江湖的各类人士。”具体来讲,梁山好汉是游民,黄巢、李自成是游民,就连做了皇帝的朱元璋也是游民。游民一方面可以像李逵一样,天天嚷嚷着“杀去东京,夺了鸟位”,表现出反抗威权的暴民特征。一方面也有“打家劫舍”的土匪特征。是历史认识中,游民集团也就同时表现出革命性和残暴性。
李自成起义提出“均田免粮”“割富济贫”“平买平卖”
传统教育中,一般把游民起义称之为“农民起义”,我认为并不合理。可以说游民原本大多是农民,可农民一旦离开管控,它的主业便不是“播殖耕稼”,也就不再是一个农民。实际上,游民的起义,打击对象不仅是官府,也包括农民。相比有武装力量保护的官府,手无寸铁的农民还是游民集团的重点掠夺对象,大西王要朱明王朝的官银,也要平常百姓的首饰。黄巢能在长安“踏尽公卿骨”,也能杀光陈州周边的农民。
正如我前文所说,为防止官军追剿,起义军往往掠后即遁逃,根本不可能有时间种地,说是农民起义,你见过不种地只放火的农民?游民是乱民,是暴民,但万万不会是农民。成为一个农民,就意味顺从着官府的管控,忍受着税吏的盘剥,只要有一口稀粥,不到“等死,死国可乎”的绝望境地,就绝不会放弃自己的农民身份。而游民恰恰相反,他们的目的就是杀官掠民,劫掠府库,所谓“无恒产者无恒心”,游民追求的是“大碗喝酒,大块吃牛肉,大秤分金银”的风险收益,至于“鸟皇帝”那里有没有自己的合法身份,哪个在乎?
因此,农民属于顺民,却不等同于游民。
《颜氏家训·勉学》:“人生在世,会当有业,农民则计量耕稼,商贾则讨论货贿。”
游民社会作为官僚/顺民社会之外的第三种共同体,有着不一样的文化与道德观念。王学泰先生认为游民重“义气”,重“平等”,这是因为江湖有着达尔文式的生存规则,“义气”就是江湖的道德,“平等”就是江湖的法律。游民社会的文化也一小部分继承了先秦时代的游侠社会文化,显示出了连绵不绝的文化传承性。
游侠社会
说完了游民,我们说游侠。大一统王朝之后,老百姓想逃亡,只有遁入深山老林,或者组成游民集团造反。但在先秦时代,老百姓只需换个地方居住就可以了。
“邦无道,则可卷而怀之”在现在看来,是不负责任的逃避主义。但在当时,从上百个邦国中选一个适宜居住的地方,是很正常的趋利避害行为。
言而总之,“此处不留爷,自有留爷处,天下那么大,处处是我家”,游侠的心灵是自由的,他们不是因为快饿死了,被迫逃离主流社会。“游”对于游侠来说只是一种选择,一种人生态度,而非是一种无奈的逃亡。先秦时代背景的不同,造成了游侠在整体上与游民的不同。
春秋战国时期,是中国游侠文化最为灿烂的时代。用张宏杰先生的话说,此时的中国是“侠客遍地,武士横行。侠人义士们救危扶困,济人不赡;知恩必报,一诺千金。”太史公评价游侠“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
游侠社会的形成原因有二,一是社会尚武,风气质朴。《诗经·秦风》记载“秦人之俗大抵尚气概,先勇力,忘生轻死”,《淮安子·主术训》记载“越王好勇,而民皆处危争死”。尚武精神的流行,使勇敢成美德,怯懦为人不耻。除此之外,“义”不仅是儒家所提倡的社会美德,更成为不少游侠的人生信条。
游侠受社会尊重,不愁吃喝,所以更在乎人格平等与道义。“孟尝君曾待客夜食,有一人蔽火光。客怒,以饭不等,辍食辞去。孟尝君起,自持其饭比之。客惭,自刭。”
孟尝君养客三千,待遇不分贵贱一律与自己相同。一次他和门客们吃饭。有一个人在暗处,看不清自己盘子里是什么,以为自己吃的跟别人不一样。结果一怒之下起身就走。孟尝君只能亲自过去,端着自己的盘子给食客看。这位游侠看完,顿感羞愧,就直接拔出宝剑自杀了。
晋国的豫让,他最早给范氏做家臣,后来又给中行氏做家臣,都默默无闻。直到投奔智伯门下,才受到重用。后来三家分晋,智伯为赵襄子所杀,头骨被做成酒杯。豫让发誓要为智伯报仇,他不惜用漆涂抹全身,让皮肤溃烂以易容,也不惜吞碳让声音沙哑。最终他刺杀赵襄子未遂自杀,留下了“士为知己者”的千古名言。
游侠们性格直率,有恩必报,有仇必还。荆轲为太子丹刺秦,聂政为严仲子杀侠累,专诸、要离等等例子数不胜数,他们为报知遇之恩,付出生命代价也在所不辞。所谓“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鲁迅先生说,春秋时的侠客是以“死”为终极目的的,他们不怕死,慷慨赴死,正因为他们看中的是比生死更加重要的道义。
晋国君荒淫无道,相国赵盾屡屡劝谏不听,反而遭到了厌恶。屠岸贾派出鉏鸒刺杀赵盾。这个刺客却不忍心刺杀忠臣,他认为“刺杀忠臣,则为不义;受君命而弃之,则为不信。不信不义,何以立于天地之间哉?”于是拍了赵府的门说:“我,鉏鸒也,宁违君命,不忍杀忠臣,我今自杀!恐有后来者,相国谨防之!”游侠不仅讲究人与人之间的“义气”,也在乎更高层面的正义与道义。
秦灭六国后,为贯彻“儒以文乱法,侠以武犯禁”(《韩非子·五蠹》)的法家理念。“隳名城,杀豪杰”,破坏了侠客可以寄托的社会环境。“收天下之兵,聚之咸阳”,没收了游侠赖以生存的武器。
出身游侠的刘邦代秦建汉后,开启郡国并行,使得游侠社会有所恢复。但到了汉武帝时期,游侠社会却彻底消亡,反不如秦。
张良听后不以为然,说“天下的游士抛妻弃子,背井离乡,无不期盼胜利后获得尺寸的分封,陛下恢复六国,游士们自然一哄而散,各归其主,陛下还靠谁取得天下?”
湛旭彬先生对此分析很精辟。“张良的话既点明了汉立国的基础是游士(游侠),也道出了以游士为立国基础的严重弊端:游士是依附于诸侯的流动资源,其流动性与自主性,与君主集权体制天然对立。”
因此,热衷于加强集权的汉武帝自然容不下游侠。大侠郭解被杀就标志着一个时代的终结。皇权的一大障碍被扫除,中国的游侠文化也开始发生畸变,后来无论是《三侠五义》中畏官如鼠的“侠”,还是《水浒传》里滥杀无辜的“好汉”,其本质都不再是游侠,而是游民。原因很简单,先秦的侠是求死,“舍生取义”,连死都不怕,还怕朝廷吗?后来的游民是求生,揭竿而起无非是因为活不下去了才“逼上梁山”。
两千年秦制,在基因层面把高贵骄傲的人群清除的干干净净,一代代的筛选培养,只留下温和的顺民,至于游民,不过是“兔子急了还咬人”的生物本能。秦制像人类培育良种家畜,经济效益最好的品种得到了最大规模的繁殖。
最后我们说《征服》,这是一部很值得分析的电视剧。剧中的主人公刘华强是一个典型的流民形象。他来无影去无踪,脱离主流社会,数次作案成功。纵观剧情,他是在求生,而非求死。刘华强讲的是游民的“义气”,而不是侠客的正义。
其实,《征服》已经借主角之口表达了千百年来游民的心声,“在这种社会里面,像我们这种没权没势的人家,靠什么?能靠什么呢?只能靠拳头和刀!”。决定天下有多少游民的不是李自成,不是黄巢,而是社会是否公平,百姓能否安居乐业。如果真的生活美满,鬼才愿意亡命天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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