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因酒后划坏多辆车获刑

据丰台法院通报,因酒后划坏多辆车,一男子张某因寻衅滋事罪被丰台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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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1月,丰台某派出所陆续接到群众报警称,停放在路边的车辆被划。民警调取监控录像发现,11月7日1时许,被告人张某在北京市丰台区马家堡东里附近酒后随意划损7名被害人停放在路边的车辆,经鉴定,上述车辆维修费用共计人民币9230元。

“当天我喝多了,没想到自己做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事情……”经讯问,被告人张某对其酒后划车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对自己酒后失德行为后悔不已。

丰台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行为已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处罚。考虑张某到案后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已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最终,丰台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法官提醒市民,醉酒不是免责的理由,大家饮酒要有度,秩序留心中,切勿因“醉”获刑。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徐慧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