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一的哥酒后开出租车回家:行拘15日+罚款5千元+吊销驾照,“老司机”后悔不已

喝酒不开车,对于营运车辆驾驶人来说,更是绝对不能触碰的红线。2月17日,红星新闻记者从四川乐山交警部门获悉,当地一名“的哥”竟然喝酒后驾驶出租车,将面临行政拘留、罚款和吊销驾证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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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哥周某酒驾被查

据了解,2025年2月11日晚,马边彝族自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在劳动镇设立检查点,开展春运夜查整治行动。当日21时26分许,周某驾驶川LT***9号牌小型汽车经过检查点,因涉嫌酒驾被查。

经查,周某驾驶的川LT***9号牌小型汽车系营运车辆(出租车)。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8mg/100ml。

经询问,周某称自己当天18时左右和朋友一起喝了2两白酒,后来一直都是喝的茶水。由于自己第二天还要搭载客人,便直接将出租车开回家休息,没想到被交警查获。

办案民警告诉红星新闻记者,周某今年44岁,开出租车已经两年。对于自己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周某后悔不已。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周某将面临行政拘留15日,并处罚款5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交警部门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而营运机动车是公共交通重要组成部分,若驾驶人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严重危及乘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情形更加严重,驾驶人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处罚。

红星新闻记者 顾爱刚 图据交警

编辑 包程立 责编 李彬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