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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大AMC 26载蜕变:股权划转落地,从多元扩张到主业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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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后,中央汇金专职行使出资人权利,提高经营效率。AMC具有逆周期调节的使命,是经济下行风险化解的缓冲器


文|《财经》记者 陈洪杰

编辑|袁满

传闻已久、总资产规模超3万亿元的三大金融资产管理公司(AMC)股权划转工作尘埃落定。
2025年2月14日晚,中国信达(01359.HK)、中国东方资产和中国长城资产分别称,控股股东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公司股份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此次划转完成后,财政部不再持有这三家AMC的股份,中央汇金将成为控股股东,这三家仍为国有控股金融机构。目前,股权变更尚需取得金融监管机构的批准。
股权划转是顶层设计对深化金融改革的一项重要举措。2023年全国两会期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要求,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按照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相关管理规定,将中央金融管理部门管理的市场经营类机构剥离,相关国有金融资产划入国有金融资本受托管理机构,由其根据国务院授权统一履行出资人职责。
“这样便于厘清金融监管部门、履行国有金融资本出资人职责的机构和国有金融机构之间的权责关系,推进管办分离、政企分开。”有行业资深人士表示,同时中央汇金作为专业机构,能够有助于提升AMC的经营效率。
“上述举措利于AMC的公司治理和行业环境改善,在中信集团注资中国华融(02799.HK)的案例中我们也看到股东协同带来的积极变化。”另一位分析人士表示。
早在2022年3月29日,中国华融发布关于股东权益变动的公告,称财政部拟将其持有中国华融的24.07亿股内资股(占已发行总股份3%)向中信集团增资。权益变动后,中信集团持股比为26.46%,成为中国华融第一大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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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转靴子落地
2025年2月14日,中国信达、中国东方资产和中国长城资产几乎同时公告,股权划转至中央汇金。
中国信达称,近日,接到控股股东财政部的通知,财政部拟将其持有的全部221.37亿股公司内资股(占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约58%)无偿划转至中央汇金。本次无偿划转完成后,财政部将不再持有股份,而中央汇金将直接持有221.37亿股内资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额的约58%),成为控股股东。
中国东方资产表示,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488.30亿股公司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1.55%)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同样,中国长城资产也称,于2025年2月14日收到通知,根据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有关部署,公司控股股东财政部拟通过无偿划转方式将所持376.70亿股公司股份(约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73.53%)全部划转至中央汇金。
其实,围绕四家AMC的改革酝酿多年,市场曾一度称,要将其中两家合并等。之后,光大集团还对其中一家展开尽调,但迟迟没有落地。
2021年,中国华融通过增资引入中信集团等战略投资者。2022年3月,中信集团正式入驻中国华融并成为第一大股东。在2023年,另有消息传出,财政部拟将持有的三家AMC股权划转中投公司。
到了2024年10月底,为顺利划转,中投已经完成了对中国信达、中国东方资产和中国长城资产这三家AMC的尽调,包括各项业务发展、旗下子公司情况、资产质量等。“大概率2024年底正式公布,不迟于2025年2月。”当时一位知情人士称。
《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称,完善国有金融资本管理体制。而财政部此前既是四大AMC的出资人,又承担相应的监管职能,存在角色冲突。“划转后,财政部回归本位,而中央汇金专职行使出资人权利,这样可以推动政企分开,提高经营效率。”有行业人士称。
中央汇金是由国家出资设立的国有独资公司。2003年12月,中央汇金成立,总部设在北京,代表国家依法行使对国有商业银行等重点金融企业出资人的权利和义务。
2007年9月,财政部发行特别国债,从中国人民银行购买中央汇金的全部股权,并将上述股权作为中投公司出资的一部分,注入中投公司。中央汇金的重要股东职责由国务院行使。中央汇金董事会、监事会成员由国务院任命,对国务院负责。
截至2024年6月30日,中央汇金控股参股机构包括国家开发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光大集团、中国出口信用保险、中国再保险(集团)、建银投资、中国银河金融控股、申万宏源集团、新华人寿保险、中国国际金融、中汇人寿保险、恒丰银行、湖南银行、中信建投证券、银河资产管理、国泰君安投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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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多元扩张到专业深耕
随着中国华融并入中信集团,其余三大AMC划转至中央汇金,标志着新时期的到来。
当下,AMC进入主业整顿和回归时期。一方面调整业务偏差,坚决停止非主责主业;另一方面持续瘦身健体,压缩清理子公司平台,由粗放扩张阶段转入专业深耕发展阶段。
政策上也做了相应的引导。2024年11月1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制定发布《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不良资产业务管理办法》,拓宽不良资产收购范围,细化不良资产业务从收购、管理到处置全流程的操作规范,明确可开展围绕不良资产相关的咨询顾问等轻资产业务。
“这正引导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中长期实现可持续稳健发展,有利于AMC中长期聚焦不良主业、提升专业能力。”有行业分析人士称。
从历史上来看,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起始于20世纪90年代,当时主要国有银行累积了巨额不良资产;资产质量低下削弱了银行的资产负债表,危及其清算能力和流动性安全,甚至一度被认定为“技术上破产”。在内部经营和外部巴塞尔协议的压力下,国家开始考虑四大行的坏账剥离和注资。
四家AMC应运而生,并通过1999年-2001年、2004年-2005年承接、收购相关国有银行剥离的政策性不良资产。当时,财政部对中国信达、中国华融、中国东方资产、中国长城资产的现金回收率目标分别为17%、16%、9%、7%,2006年末需要达成。
处置成果来看,到2001年末,这四家分别处置不良资产299亿元、183亿元、531亿元、232亿元,合计1245亿元,其中回收现金共262亿元,现金回收率分别为35.1%、24.0%、7.0%、32.8%,已基本达到财政部考核目标。
从国际上来看,不良资产管理机构通常作为临时危机管理工具使用,在完成政策性任务后即清算关闭或回归。但中国不同,当时考虑到不良资产规模减少有其特殊历史背景,为了平滑不良资产周期,监管部门允许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开展多元化业务,以确保金融资产管理公司这一主体继续得以保留下来。
在完成政策性任务之后,四大AMC谋求商业化业务的扩张,中国信达和中国华融分别于2013年和2015年在港股上市。
“这一阶段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发展理念激进,过度追求速度与规模;偏离主责主业大量开展类贷款业务,短贷长投情况突出,房地产业务集中度普遍较高。高杠杆、高负债驱动的粗放型发展方式累积了问题和风险隐患,内生不良压力持续加重,个别公司甚至由风险的化解者变为风险的制造者。”一家大型AMC的董事长曾称。
“当下,有效需求不足、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社会预期偏弱和风险隐患仍然较多,不少问题亟待解决。AMC具有逆周期调节的使命,是经济下行风险化解的缓冲器,更要专注不良资产经营的核心业务,深耕问题资产、问题项目、问题企业、危机机构。”一位来自AMC的高管表示。
不良资产业务具有风险高、周期长、专业性强特性。上述AMC董事长还称,要持续提高跨周期资产配置与管理能力,逐步推动业务模式从负债驱动向资产驱动转型,盈利模式从批零价差模式向价值增值模式转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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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王 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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