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没了妈妈,但我们一直都在,有任何困难,您都可以找我们!”检察官握着小娟(化名)外祖父的手许下承诺。近日,市检察院第三分院通过司法救助和多元帮扶,为困境中的小娟点亮希望之灯。
市检三分院第一检察部在办理一起故意杀人案中发现,该案被害人王某是来京务工人员,遇害后其未成年女儿小娟失去经济来源,依靠亲友接济度日。检察官认为该案符合司法救助条件,便把线索转移至未成年人案件检察工作办公室,进行深入审查。接到线索后,未检办检察官在全面了解案情基础上,与小娟居住地检察机关取得联系,商请对方协助调查小娟的家庭情况、经济状况、学习成长情况。
经调查了解,小娟年仅7岁,尚在读小学,去世的母亲是家里唯一的经济支柱。本案的发生对小娟生活和精神造成沉重打击。小娟目前由其外祖父抚养,但外祖父没有收入来源,刑事被告人也不具备经济赔偿能力。
了解情况后,检察官立即为小娟向北京中致关爱儿童基金会申请了2000元的“小额爱心救助”,委托当地检察院送交小娟外祖父手中。同时,未检办检察官主动联系小娟的外祖父,告知其符合申请国家司法救助的条件,并指导其递交申请材料。在办理过程中,市检三分院与当地检察机关密切配合,跨省协作,完成对基础情况的调查核实。
近日,市检三分院检察官赴小娟居住地,为这个家庭送去了国家司法救助金。为确保这笔司法救助金能切实用于小娟的学习生活,检察机关采用第三方代管的救助金使用监管模式,与当地检察机关、慈善基金会、村委会就联合开展未成年人保护工作进行座谈,与救助申请人、当地慈善基金会签署了三方协议,委托慈善基金会代管和发放司法救助款,检察机关定期回访监督救助金的使用情况。
为进一步加大救助力度,检察机关还采用多元化救助模式,针对小娟因在京无人照看,需回原籍地上学的情况,联动属地检察院协调社会力量对小娟适时开展心理疏导、社会帮扶等综合救助,帮助因案致困未成年人在检察司法温情呵护下走出困境。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记者:高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