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8日,宁阳交警发布:
关于撤销鲁JT439挂等六辆挂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公告
2025年1月18日,烟台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函告泰安市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发现鲁JT439挂等6辆挂车存在替车检验行为,建议对替车检验车辆撤销检验合格标志,经核实相关线索,涉及宁阳县辖区的车辆为鲁JT439挂、鲁JBB35挂、鲁JAJ27挂、鲁JBG95挂、鲁JAP98挂、鲁JAD30挂,该六辆挂车存在“替检”行为。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公安部第164号令)等相关规定,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现依法撤销鲁JT439挂等六辆挂车检验合格标志,上述车辆已申请的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作废,机动车行驶证副页上签注的检验记录无效,鲁JT439挂等六辆挂车需重新申请检验合格标志。
特此公告。
宁阳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车辆管理所
2025年2月8日
(大众新闻记者 王洪涛 实习生 蔡芹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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