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2月5日讯(通讯员 江公宣 记者 梅建明)近日,南京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接到一起警情。报警人朱某称,自己骑行电动自行车经过大庄村路某路段时,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腿部受伤,需要交警到场处置。
接到该报警后,江宁横溪交警中队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发现,事发的行车道路路面上,有人晒着东西,而一辆电动自行车倒在路边。
民警经了解得知,朱某骑行电动自行车行驶至事发路段时,该路段被附近一居民晒的东西占据了整个路面。结果,因行驶路面让电动车车轮失去抓力,车辆打滑后,朱某连人带车摔倒在地,致腿部受伤。
经排查,民警找到了在路上晾晒东西的居民李某,让其立即将晾晒的东西收走,并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所幸朱某佩戴安全头盔,头部未受伤。经认定,李某非法占用公路路面,影响公路畅通及安全,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需承担朱某后续医疗费用。
交警提醒市民,在外面晾晒东西时,要考虑公共安全,占用公共路面极易带来道路安全隐患。同时,在道路上从事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活动,致使过往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物遭受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校对 盛媛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