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财立方记者杨霄实习生杨玉涵文陈薇摄影】河南要为全省百姓发开工红包,这是2月5日河南省商务厅发布的消息。其计划是:2月6日上午10点,全省将发放第三期新春消费券(零售餐饮类),总计金额5000万元。所有在豫人员(含外地来豫人员),均可在支付宝和云闪付各领取1张消费券,领完为止。
即将发放的全省第三期新春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种。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与此前一样,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该批消费券的使用期限为2025年2月6日10:00至10日24:00,消费者在领到消费券后须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为确保消费券的有效使用,河南相关部门制定了详细的使用规则: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支付宝消费券则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进行消费核销。尤其注意,云闪付的消费券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河南省商务厅提醒: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须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参与活动的商家需接受多部门关于消费真实性的审查、抽查,提供后台流水数据和店内视频监控等资料。在上年河南省金秋消费券活动期间,曾存在违规记录的商户将无法参与此次活动。本次消费券活动期间,若商户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参与资格,且后续不得参与类似补贴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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