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以投资预制菜等项目为名骗取多人钱款

2024年3月底,洪某在打网约车时结识了司机郭师傅,因后续多次通过平台叫到郭师傅的车,洪某觉得两人很有缘,便留下联系方式表示以后如果用车都找郭师傅。两人渐渐熟稔起来后,洪某就介绍起了自己的“生意经”,他声称现在正在做一个预制菜的项目,只要投入12000元,就可以每天收益500多元。收益如此之高,郭师傅内心有过怀疑,但洪某表示进价低所以利润就高,还给郭师傅看过一些样品,想着“预制菜”风头正盛,应该没有问题,心动的郭师傅选择加入。

投入12000元后,郭师傅每天都收到了洪某承诺的收益,等第三笔收益到账后,想着“肥水不流外人田”,郭师傅决定把洪某这位“贵人”介绍给自己的兄弟,让自家弟弟也加入投资一起赚钱。郭师傅的弟弟投入20000元后,连续三天都获得了收益,但此后再也无法联系到洪某,询问哥哥郭师傅之后得知,郭师傅近来也没再获得收益。兄弟俩找到洪某的家人,得知其已很久没有回家后,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

经调查,洪某早先确实从事过预制菜生意,但发现很难盈利后早已放弃,他根本无法实现对外许诺的收益。除郭家兄弟外,还有两人被洪某以投资预制菜项目为名骗走投资款。同时,“投资预制菜”也不是洪某揽财的唯一方式,他巧立名目,还以承租摊位、收购废钢管、介绍工程等为名骗走多人定金、保证金,可谓花样百出。事实上,这些钱都被洪某用于偿还个人债务或日常消费,将钱挥霍一空的洪某如今也不具备偿还能力。

经审查,洪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多人钱款共计10万余元,数额巨大,2024年12月,松江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洪某提起公诉。2024年12月12日,法院依法判决洪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未退出的违法所得,继续予以追缴。(文中人物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