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公办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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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学就要交学费了

今天小编就和大家分享

广州公办中小学收费项目、标准

快来了解一下吧

*具体请以各个学校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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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办中小学教育收费项目

公办中小学(含小学、初中、普通高中、职业高中,下同)教育收费项目统一为学费(含教科书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代收费四项。



(一)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

1.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含课间餐)。

2.代收费:作业本费、代购教辅材料费。


(二)城镇义务教育阶段收费项目

1. 住宿费。

2. 服务性收费: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

3. 代收费: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首次办卡免费)、代购教辅材料费、校服费。


(三)非义务教育阶段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收费项目

1. 学费(含教科书费)。

2. 住宿费。

3. 服务性收费项目:伙食费(含课间餐)、校车费。

4. 代收费项目:作业本费、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首次办卡免费)、代购教辅材料费、校服费,学生体检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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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仅配图,图文无关
摄图网ID:500383415


二、公办中小学学费、住宿费收费标准

(一)非义务教育阶段
(含普通高中、职业高中)学费标准

1.普通高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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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同)


2.职业高中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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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住宿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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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学费、住宿费退费规定

学生休学、退学或经批准转学的,学校须在办理手续后的5个工作日内按以下规定退费:

1. 因办学单位刊登、散发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或其他违反国家规定的行为造成受教育者退学的,办学单位应全额退还学生所缴费用,造成学生损失的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 学生注册缴费后未入读的,学校退还学费、住宿费的90%。学生在校经批准转学、中途死亡或因病休学、退学的,学费、住宿费按学生实际在校时间清退。清退标准=每学期收费标准÷5×(5-学生实际在校月数),在校时间未满一个月按一个月计算。

3. 学生私自离校和因自身原因被学校按规定开除学籍或因触犯法律、法规不能继续接受教育的,所交学费、住宿费不予清退。

4. 学生在校时间从正式上课(含军训)之日起计算。


四、公办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标准

(一)服务性收费

中小学服务性收费是指学校在完成正常的教学任务外,为在校学生提供与教学相关联、由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选择的服务收费。

1. 伙食费(含课间餐)。按实际支出收取。

2. 校车费。学校向学生提供统一校车服务的,可按实际成本向学生收取校车费,不得盈利。


(二)代收费

中小学代收费是指学校为方便学生在校学习和生活,在学生或学生家长自愿的前提下,为提供服务的单位代收代付的费用。

1. 作业本费。中小学校可根据学生的实际用量统一代购,按实收取。

2. 校园一卡通工本费。首次办理不得收费,学生申请额外补领的,按15元/张收取工本费

3. 代购教辅材料费。学校遵循自愿原则,为学生无偿代购教辅材料,应按实际购进价收取费用,不得以损耗等名义向学生加收价款。学校购进教辅材料单价不得高于政府规定的零售指导价最高标准,并做好相关公示工作。

4. 城镇中小学校服费。城镇中小学校服费按中标价格执行。

5. 学生体检费(仅限高中阶段)。体检项目和收费标准按省统一规定(即粤教体〔2010〕8号)执行。



五、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管理

(一)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必须坚持非盈利和学生自愿原则。

(二)服务性收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学生家长,经学生家长书面同意后方可收取,做到即时发生,即时收取,据实结算,不得盈利,并及时向学生家长公布收费支出清单,接受家长监督。学校不得强行或变相强行统一收取服务性收费,也不得在服务性收费中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三)代收费实行集中预收、期末结算方式管理,在规定项目范围内,按学生实际需要确定代收费项目。每学期期末,学校分年级结算,按多退少补的原则及时清算预收费用,并向学生家长公布费用收支清单。


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本文来源: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