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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言
在中秋佳节来临之际,月饼作为传统美食备受追捧。然而,江苏徐州一起涉及8000箱月饼的买卖纠纷案,却给我们敲响了警钟。一场本该其乐融融的批发交易,却因商家的违法行为,演变成了一出啼笑皆非的闹剧。更令人哭笑不得的是,面对明显过期9年的月饼,商家竟然狡辩称是"机器印刷错误"。这起案件不仅暴露出食品安全领域的漏洞,更凸显出我国食品安全监管的重要性。
案件回顾
2023年8月,徐州市某食品批发商张某看中了一批价格优惠的月饼,准备趁中秋节前进行批发销售。经过与供货商王某洽谈,双方约定以96万元的价格成交8000箱月饼。
1、张某支付全款后,对方很快发来了货物,张某收货时发现情况不对。
2、经仔细检查,这批月饼的生产日期显示为2014年7月15日,保质期12个月,竟然已经过期长达9年之久!
3、更令人气愤的是,供货商王某面对质疑时,不但拒不承认错误,反而振振有词地表示:"这批月饼根本没有过期,只是机器印刷出现了故障"。
面对如此荒唐的解释,张某立即要求退货退款,但王某借口推脱,拒不履行。无奈之下,张某向徐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并赔偿损失。
法律分析
本案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多个条款。
1、根据《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过期、变质食品。
2、《合同法》第五十四条明确指出,下列合同可以被撤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当事人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
3、本案中,供货商王某明知月饼已过期,仍进行销售,其行为已构成欺诈。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因经营者的欺诈行为受到损害的,可以请求赔偿损失。
判决结果
法院经过审理,最终作出如下判决:
1、判令解除双方买卖合同;
2、责令王某退还张某货款96万元;
3、判令王某支付张某损失赔偿金19.2万元(货款20%);
4、责令王某承担全部诉讼费用。
案件启示
这起案件给我们带来了深刻的启示:
1、作为经营者,必须恪守诚信经营原则,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规。
2、作为消费者,在进行大宗交易时,要仔细核查商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等重要信息。
3、面对商家的违法行为,要勇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结语
食品安全无小事,一粒月饼,映照出的是整个社会的诚信与法治。期待每一位经营者都能守法经营,让消费者能够放心享用美食,让法治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这起判决,不仅是对违法商家的警示,更是对诚信经营的有力捍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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