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100中国:公司董事在禁售期卖股原因查明

阳光100中国:公司董事在禁售期卖股原因查明】财联社2月3日电,阳光100中国(02608.HK)在港交所发布公告称,公司获公司执行董事、主席兼行政总裁易小迪、执行董事范小冲及非执行董事范晓华通知,他们被视为于禁卖期内在公开市场以强制出售方式出售乐昇控股有限公司持有的154.5万股公司股份(约占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已发行股本的0.06%),是因融资保证金出现违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