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辽宁实际,制定本方案。
全省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重要性,保持集体林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将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纳入林长制工作范围,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增强自我革新、服务群众意识,及时解决改革过程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形成合力。改革涉及的重大事项按程序请示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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