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
二、构成要件
三是行为人的泄密行为属“情节严重”。一般包括机要、保密人员或者其他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战时泄密的,执行特殊任务时泄密的,泄露重要或大量军事秘密的,因泄露秘密造成严重后果的,泄露后隐情不报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三、立案及量刑标准
(二)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1.泄露绝密级军事秘密一项(件)以上的;
2.泄露机密级军事秘密三项(件)以上的;
3.泄露秘密级军事秘密四项(件)以上的;
4.负有特殊保密义务的人员泄密的;
5.泄露军事秘密或者遗失军事秘密载体,不按照规定报告,或者不如实提供有关情况,或者未及时采取补救措施的;
6.有其他情节严重行为的。
(三)量刑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32条规定: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规,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军事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战时犯前款罪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四、司法解释
“故意”,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的结果,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包括直接故意或者间接故意,其中直接故意是指明知必然发生危害结果,间接故意是指明知可能发生危害结果并放任其发生。
“过失”,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的结果,但由于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而没有预见,或已经预见但轻信能够避免,最终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
“战时”,是指国家宣布进入战争状态、部队受领作战任务或者遭敌突然袭击时,部队执行戒严任务或者处置突发性暴力事件时以战时论。
“情节特别严重”,是指泄露了大量军事秘密,泄露核心军事秘密,以及造成战斗、战役遭受重大损失等严重后果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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