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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门新会:新春佳节对酒驾醉驾“零容忍”

新春佳节,走亲访友、聚餐饮酒等活动增多,难免会喝酒助兴。记者1月31日从江门市公安局新会分局获悉,新会交警对酒驾醉驾始终保持“零容忍”态度,严查酒驾醉驾。

中午喝酒 晚上被查

近日晚上,林某某驾驶号牌为粤L08***小型轿车行驶至新会大道车站岗路段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新会交警大队会城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35mg/100ml,后经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125.36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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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了解,林某某在当天中午吃饭时喝了少量白酒,经过一下午的休息时间,自认为体内酒精已代谢,于是驾车出行,行驶至上述路段时被执勤交警查获。

相聚喝几杯 上路即醉驾

近日晚上,方某某驾驶号牌为豫A9***小型汽车行驶至新会区睦洲镇圩岗路段时,因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被新会交警大队三江中队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呼出气体酒精含量为155mg/100ml,后经抽血,酒精检测结果为148.2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

经了解,方某某当天晚上和朋友在一大排档吃饭饮酒。其间喝了少量白酒,酒后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没想到半路被执勤交警查了个正着。

以上两名驾驶员因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新会交警提醒,新春佳节、万家团圆之时,广大驾驶员一定要自觉做到“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拒绝酒驾,平安回家。

文 | 记者 陈卓栋 通讯员 新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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