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通州区纪委监委通报:
西集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七级职员张千秋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安排,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至2018年,张千秋及其亲属在西集镇原林业工作站站长的安排下,先后两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活动,相关费用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2016年至2020年,张千秋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礼品。张千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原人事部《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试行办法》(国人部发[2006]70号),事业单位现行的“科级正职”改称为“七级职员”。
这一事件不仅揭示了部分公职人员在纪律作风上的松懈,更提醒我们,无论身处何种职位,都必须坚守公正廉洁的原则,不容任何形式的利益诱惑侵蚀。
从2016年至2018年,张千秋及其亲属在西集镇原林业工作站站长的安排下,先后两次接受了管理服务对象组织的旅游活动,且相关费用均由管理服务对象支付。这种行为明显违反了公职人员应遵守的廉洁纪律,不仅损害了公职人员的形象,更可能因利益纠葛而影响公正执行公务。公职人员作为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其职责是维护公共利益,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一旦他们被私利所左右,公共利益就可能受到损害,社会公平正义也将受到威胁。
此外,张千秋在2016年至2020年期间,还多次收受管理服务对象送予的礼品。这种行为同样违反了廉洁纪律,且长期存在,说明他在纪律作风上存在严重问题。收受礼品看似小事,实则关乎公职人员的职业操守和道德底线。一旦公职人员开始接受礼品,就可能逐渐陷入利益输送的漩涡,最终丧失公正执行公务的能力。
张千秋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公职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守廉洁自律的底线。他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职责和使命,以公共利益为重,坚决抵制任何形式的利益诱惑。同时,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的制度和机制,确保公职人员能够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对于张千秋的违纪行为,党内给予其严重警告处分是必要的。这既是对他个人违纪行为的惩罚,也是对其他公职人员的警示。我们应该认识到,纪律是维护公职人员队伍纯洁性和战斗力的有力武器,任何违反纪律的行为都必须受到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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