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街头各式各样平衡车的并不少见
有独轮也有双轮
踩着这种“代步神器”上街
总能吸引不少眼球
电动平衡车能上路吗?
这类“滑行工具”是否具备路权?
深圳交警给出答复👇
1月30日,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针对市民关于“驾驶电动平衡车不小心驶入机动车道是否会被处罚”的疑问进行了回复。根据《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2019年修正)第八条第二款规定:行人违反道路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罚款,但是在机动车道内使用滑板、电动平衡车、旱冰鞋等工具或者设备的,处一百元罚款。
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行人不得在道路上使用滑板、旱冰鞋等滑行工具。这就意味着,既不属于机动车,也不属于非机动车,不具有交通工具性质的电动平衡车,只能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和人行横道等道路以外的应用场景使用。
骑行电动平衡车、滑板车上马路
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一不小心,事故降临👇
拉风的“代步神器”并非交通工具
骑上路不仅危险重重
骑行人还会受到处罚
在此提醒大家
从安全出发
选择合适的交通工具出行
(综合来源:深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局网站、“广东交警”微信公众号、“道路交通管理杂志社”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