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2025年春节期间
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告知书
市民朋友们:
为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大气环境污染,根据《南宁市烟花爆竹经营燃放管理规定》、《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南宁市城市规划内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区域的通告》(南府规〔2022〕1号)等法律法规,现将春节期间南宁市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南宁市主城区烟花爆竹禁放限放区域示意图)
禁放区为上图红色区域,禁放区范围内全天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禁放区具体范围:泉南高速公路高改快路段、那安快速路、长虹东路、长岭大道(规划)、那况路(规划)、金川路、那安快速路、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西明大桥、邕江南岸、南宁绕城高速、玉洞西立交、南宁外环高速、那马北互通、兰海高速、那安快速路、梁村大道、蒲兴大道、良信路、腾鲤路、梁村大道、橙山路、五合大桥(规划)、邕江北岸、泉南高速公路、南宁东收费站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含环线道路,不含公墓)。 限放区为上图黄色区域,限放区只能在规定时段内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时段包括:①农历除夕全天,②正月初一全天,③正月初二至初六每日的上午7时至12时,④正月十五上午7时至12时。限放区具体范围:南宁绕城高速、大学西路、鹏飞路、邕江北岸组成的环道以内的区域,以及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内的公墓。各县(市、区)烟花爆竹禁燃限放区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划定公布。 五、有关处理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场所、区域和时间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依规处理。 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有权对违反禁燃限放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和举报。举报可拨打报警电话110。
中共南宁市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与督察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