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科科技接待8家机构调研,包括永赢基金、银华基金、国信证券资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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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晶科科技于1月1日接待永赢基金、银华基金等8家机构调研,分享公司提升估值水平的举措。

2.公司将通过优化业务经营管理、采用“轻重结合”的运营模式等措施,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增长弹性。

3.此外,公司正积极准备可转债回售期,通过持有运营新能源电站、推进电站轻资产化运营等措施,保障业务长期稳定性和现金流充裕。

4.晶科科技储能业务发展迅速,2023年新获取备案3650MWh,2024年上半年新增1600MWh。

5.未来绿电行业存在积极变化因素,如特高压、抽蓄、新型储能建设应用广泛,高耗能企业向新能源集中电价和绿电更有竞争力的地区迁移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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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月27日,晶科科技披露接待调研公告,公司于1月1日接待永赢基金、银华基金、国信证券资管、国源信达资本、路演时代等8家机构调研。

公告显示,晶科科技参与本次接待的人员共2人,为董事会秘书常阳,投资者关系副总监陈同洲。调研接待地点为券商策略会;线上会议;上海晶科中心。

据了解,晶科科技通过多项举措提升公司估值水平。自2024年以来,国家对绿电行业的持续支持提升了市场对行业未来发展的预期,公司作为绿电行业领先企业,有望随着电力市场改革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的深入,实现价值和资本市场估值的回升。公司将通过优化业务经营管理、采用“轻重结合”的运营模式、优选新增投建项目、持有运营发电和推进电站转让等策略,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增长弹性。同时,公司也在密切关注资本市场和股价情况,如有进一步举措将按规定披露。

晶科科技的可转债即将进入回售期,公司正积极准备,通过持有运营新能源电站、推进电站轻资产化运营、加大电站资产转让力度等措施,保障业务长期稳定性和现金流充裕。公司将根据相关公告披露是否考虑下修转股价。

公司储能业务发展迅速,2023年新获取备案3650MWh,2024年上半年新增1600MWh。已建成运营的项目包括网侧储能和用户侧储能多个商业化运营项目。晶科科技将持续关注储能项目相关配套政策和商业化机会。

2024年,晶科科技电站转让情况良好,上半年对外转让工商业分布式电站55MW、户用光伏电站131MW,三季度完成户用268MW对外转让,四季度广东300MW完成转让。公司与中信金租、上汽恒旭签约合作,推进滚动开发“轻资产”运营战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流。

晶科科技对《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发布持积极态度,认为该办法有利于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规范和高质量发展。公司将持续关注管理办法在各地的落实情况。

绿电行业低迷,但未来存在积极变化因素。特高压、抽蓄和新型储能建设应用广泛,绿色氢气氨气和甲醇等绿色化工技术成熟,高耗能企业向新能源集中电价和绿电更有竞争力的地区迁移产能成为趋势。政策上,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通知,明确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新增用电缺口主要构成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电网投资加速,算力和数据中心对绿色电力需求增长,支撑新能源有效解决消纳,持续高质量发展。欧盟将于2026年向中国征收碳关税,带动出口型企业、制造业和高耗能企业碳减排和使用绿电或绿证,增加新能源发电的绿色环境价值,对电价产生积极影响。

调研详情如下:

问:公司通过什么举措提升估值水平?

答: 过去一段时间因为市场对绿电价值和绿电运营的长期稳定性出现顾虑叠加一些客观原因,进而导致公司股价被低估。自2024年以来,支持新能源发展的有关政策密集推出,显示出国家对绿电行业持续支持的长期性和稳定性,这一定程度上也在提升市场对于行业未来发展的预期。多年来公司在绿电行业持续深耕一直处于民营企业领先梯队,相信随着电力市场改革和能源结构绿色转型逐步深入,绿电以及相关运营企业的价值和资本市场估值,有望迎来回升。对于公司后续举措,首先公司将努力做好各项业务的经营管理,实现业绩的稳步兑现。公司采用“轻重结合”的运营模式,除了自持电站发电业务的稳定贡献之外,公司年均获得集中式电站指标和分布式项目签约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梯队,这是公司的核心竞争力之一,也为公司优选新增投建项目、持有运营发电和推进电站转让的轻资产化运营模式,提供了足够的选择和增长弹性。当然,我们也在一直密切关注当前的资本市场和公司股价情况,后面如有进一步举措,公司也会根据相关要求进行披露。

问:公司可转债即将进入回售期,是否有下修计划?

答:近期公司可转债价格逐步企稳。随着可转债今年4月进入回售期,公司亦围绕该事项以及未来高质量发展做积极准备。一方面我们持有并运营新能源电站,可以产生稳定的现金流,同时公司持续推进电站的轻资产化运营,加大电站资产的转让力度,电站转让亦会带来不错的现金流贡献。此外公司在业务开发领域具有长期优势,年均获得集中式电站指标和分布式项目签约一直处于行业领先梯队,也为公司优选新增投建项目,持有运营发电和推进多种类型的电站转让,提升现金流能力,提供了足够的选择和增长弹性。这样进一步保障了公司业务的长期稳定性和现金流愈加充裕,一旦转债进入回售期,可为公司提供积极的应对方案选择。是否考虑下修转股价,还请届时关注公司披露的相关公告。

问:公司当前储能业务发展如何?

答:随着新能源装机规模增长,电力系统对各类调节性资源需求亦迅速增长,“新能源+储能”融合发展,是大势所趋。2024年以来各地持续出台储能相关补贴政策,独立储能项目迎来发展机遇。今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电力系统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的通知,重点提到优先调度新型储能,日内应调尽调,减少弃风弃光等。公司非常重视储能业务的发展。2023年储能新获取备案3650MWh,2024年上半年新增1600MWh。已建成在手运营的项目中,网侧储能有甘肃金塔280MW/560MWh项目第一期100MW/200MWh(第二期也在推进建设过程中)、浙江建德50MW/100MWh一期项目;用户侧储能方面,有多个商业化运营项目,如浙江海宁10MW/20MWh、浙江绍兴雅泰药业1MW/2.15MWh、江苏宜兴远东电缆0.9MW/3.01MWh、舟山市7412工厂1.4MW/3.01MWh、腾讯滨海大厦100kW/215kWh、南京长安汽车3.3MW/10.05MWh等等。后续公司也会持续关注储能项目在各个地区的相关配套政策以及商业化机会。

问:2024年的公司电站转让情况如何?

答: 2024年上半年公司对外转让工商业分布式电站55MW、户用光伏电站131MW,三季度完成户用268MW对外转让,四季度广东300MW完成转让。此外,公司同中信金租、上汽恒旭亦完成签约,就户用光伏业务展开合作。公司持续推进滚动开发“轻资产”运营战略,电站转让提高了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令公司现金流更加充裕和健康,并对当期业绩形成贡献。

问:公司如何看待最新发布的《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

答:月底能源局发布的新版管理办法,在分布式光伏的分类、上网模式、备案、开发建设等方面做出了调整和新要求。同时,对已经完成备案但是今年5月1日前未投产的在建电站,施行新老划断,仍按原有政策进行管理。管理办法的出台,利于推动分布式光伏行业更加规范和高质量发展。同时管理办法对大型工商业上网模式的限制有一定放松,提出大型工商业分布式光伏在电力现货市场连续运行地区,可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参与现货市场,此外在电力用户负荷发生较大变化时,可将项目调整为集中式光伏电站。此外,管理办法较之前的征求意见稿删除了对分布式光伏参与电力市场的表述。我们也会持续关注管理办法在各地的落实情况。

问: 绿电行业一直低迷,未来有哪些潜在的变化因素?

答:过去一段时间,影响绿电行业资本市场关注度的主要因素,包括消纳、电价,以及拖欠的可再生能源补贴等。因为近年来新能源装机增长迅速,而特高压、储能以及负荷迁移、绿氢氨醇等下游应用尚未成熟匹配,导致部分地区消纳情况不理想,弃光限电率走高。同时伴随市场化交易电量占比逐步提升以及分布式电站逐步纳入市场化交易,导致新能源电站的收益模型发生变化。部分装机规模较大地区因为供需关系,暂时电价受到影响,进而导致资本市场对行业的关注度不高。

未来行业存在积极的变化因素。首先,我们看到特高压、抽蓄和各种新型储能的建设应用越来越广泛,绿色氢气氨气和甲醇等绿色化工技术也愈发成熟,高耗能企业向新能源集中电价和绿电更有竞争力的地区迁移产能逐渐成为趋势。政策上,2024年8月,国家发改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发布《关于2024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了2024年和2025年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并首次新设电解铝行业绿色电力消费比例目标。另外,整个2024年全社会用电量同比增长6.8%,在能源结构绿色转型大背景下,新增用电缺口主要构成必然也将以可再生能源发电为主。加之电网投资在新一年的加速,算力和数据中心对绿色电力的大量需求增长,这些都是支撑未来新能源有效解决消纳,持续高质量发展的积极信号。此外,欧盟将于2026年正式向中国征收碳关税,也将进一步带动出口型企业、制造业和高耗能企业碳减排和使用绿电或绿证,从而增加新能源发电的绿色环境价值,对电价产生积极影响。至于拖欠的可再生能源电费补贴,在2025年大的“化债”背景下,有投资者关心是否会加快下发,我们也在持续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