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募集资金专项报告披露不准确,捷捷微电及总经理等收江苏证监局警示函

捷捷微电1月27日公告,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证监局出具的关于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1年11月-2024年12月,公司将募投项目设备购买款项从公司募集专户转入一般户,再从一般户支付供应商设备款,金额合计1.86亿元,导致公司上述期间披露的募集资金专项报告不准确。

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相关规定。在前述事项中,公司总经理黄健、财务总监朱瑛、时任财务总监沈欣欣未能勤勉尽责,违反了规定。

江苏证监局决定对公司、总经理黄健、财务总监朱瑛、时任财务总监沈欣欣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