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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发燃气: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大连证监局警示函

金融界1月27日消息,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收到大连证监局《关于对水发派思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尚智勇、李启明、闫凤蕾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公司因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2020年至2023年半年部分贸易类销售会计处理差错更正,调减对应期间营业收入金额。相关人员未履行忠实勤勉义务,公司及相关人员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需在30日内向监管局报送整改报告。公司高度重视,将吸取教训,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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