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问题线索6051件。立案3080件,其中立案县处级干部82人,乡科级干部316人;立案现任或原任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委会(社区)主任410人。处分3300人,其中党纪处分2454人,政务处分1011人;处分县处级干部85人,乡科级干部329人,一般干部792人,农村、企业等其他人员2093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处分人员按职级划分图
2024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7045人次。其中,运用第一种形态批评教育和处理3690人次,占总人次的52.4%;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862人次,占40.6%;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06人次,占2.9%;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287人次,占4.1%。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占比情况
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立案行贿人员89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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