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网1月25日讯(通讯员苏欣王一夫记者陈勇)春节期间,不少市民会选择燃放烟花来烘托节日气氛。尽管烟花绚丽多彩,但若燃放不当,极易引发火灾事故,造成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近日,江苏省连云港市灌南县消防救援大队宁波路消防救援站的消防员进行了几组实验,提醒其中的安全风险。
消防员准备了“加特林”烟花、仙女棒、报纸、棉质衣物、聚氨酯泡沫板、测温仪、秒表等道具进行实验。消防员首先点燃了“加特林”烟花,其温度可达1000摄氏度以上。点燃后几秒钟,烟花迅速喷射出来。由于报纸的燃点在130摄氏度左右,当烟花飞溅到报纸上时,仅仅3秒钟的时间,报纸就被引燃,且火焰中心温度达到405摄氏度。
随后,消防员进行了第二组实验。当“加特林”烟花喷射出的火星飞溅到衣物上时,大约15秒后,一件棉质保暖上衣几乎被燃烧殆尽。
消防员又进行了第三组实验。聚氨酯泡沫板的燃点在200-300摄氏度之间,当“加特林”烟花喷射出的火星飞溅到聚氨酯泡沫板上时,约4秒钟后,泡沫板熊熊燃烧,并产生了大量的黑烟,火焰温度达到466.4摄氏度。
接着,消防员点燃了一根“仙女棒”,经过测温仪测试,其燃烧的火焰温度约为343.5摄氏度。当“仙女棒”燃烧的火焰靠近棉质衣物时,几秒钟后,棉质衣物被引燃。
消防部门提醒,燃放烟花爆竹时,一定要选择安全的空旷地带,远离可燃物,同时应尽量避免让烟花爆竹接近人体或他人,以降低潜在的安全风险。
(来源:扬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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