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
南京德基一柜姐评论刘亦菲微胖被辞退
引起热议
据社交媒体截图,该柜姐曾评论网友“你穿的比刘亦菲好看”“其实刘亦菲有点微胖,所以你们穿也比她好看”,且均以“Lefame南京德基”的显著标识账号发文。
1月19日,品牌方发公告称其在社交媒体上发表不当言论,公司决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随后,“Le Fame拉飞姆”还发布了一则致歉信:因我司员工在个人社交平台发表不当言论造成的不良影响,我们深感遗憾和抱歉。在此向消费者及粉丝朋友们致以最诚挚的歉意!此次事件也使我们深刻反思及认识到终端员工素养的重要性,我司将加强全体员工道德素养、职业修养、服务意识的培训及提升。
1月26日,Le Fame德基广场店的工作人员谈及柜姐因不当言论被辞退时表示,“那位柜姐肯定是没有恶意的,并没有想诋毁别人,但现在事情已经发生了,她已经离职了。”
有网友认为
这种行为
缺乏职业素养
有网友认为
重点是用了带品牌的账号
对品牌造成了影响
也有网友认为
这没必要
泰和泰律师事务所律师杨青表示,据《劳动法》规定,在4种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用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杨青表示,本案中用人单位辞退员工行为是否合法,着重要看用人单位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是否有明确禁止性规定,以及“安娜”的行为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损害的认定。
对此,你怎么看?评论区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