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我发现他去了父母家,希望你们能采取措施……”1月10日15时40分,哈密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宋某提供的被执行人周某的行踪线索,随即安排执行人员前往现场核实。
2022年3月,宋某与周某签订《劳务用工协议》,约定宋某承包周某的某护栏工程,宋某向周某转账3万余元入场保证金后,因故未能进场。宋某要求退还保证金未果,向伊州区人民法院起诉。
法院审理此案,依法判决周某退还宋某保证金。判决生效后,周某未履行义务,宋某申请强制执行。周某表示愿意分期偿付,与宋某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后周某毁约玩起“消失”,法院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当天,执行法官和法警赶到被执行人周某的父母家,发现门前停了很多车,还陆续有亲朋好友到来。当看到法院的车时,周某家顿时安静下来,众人投来诧异的目光。执行法官找到周某,向其表明身份后,周某上前配合执行。
执行法官将周某带到车上询问,得知其家中正在为家人第二天的婚礼做准备。执行法官耐心向周某释法说理,对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的行为进行批评教育,同时,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以及可能对其采取的措施。听了执行法官的释法后,周某表示愿意支付案款。
为降低执行行为对周某家中喜事的影响,双方当事人同意到法院协商解决。到法院后,周某又找各种理由拒绝履行全部案款。执行法官运用“法理+情理”的调解方式,再次讲法理、说事理、谈情理,并有针对性地提出调解意见。在执行法官的努力下,当日18时前,周某当场履行了执行案款。
作者:记者 古雪丽 通讯员 海龙
编辑: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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