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与法制网讯(通讯员陈艳芳)“法官,我不该逃避责任,请你们再给我几天时间凑钱,我保证把款还上。”被执行人陈某听说要冻结他的分红款,向执行干警恳求道。近日,陕西省神木市人民法院在执行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通过一系列强有力的执行措施,成功促使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2013年陈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李某借款5万元。于2015年10月偿还1万元,剩4万元陈某拒不偿还。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李某诉至法院。后经神木市法院判决,由被告陈某向原告李某偿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判决后,陈某一直未偿还上述借款,故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神木市法院依法对陈某采取了多项强制措施,包括冻结其银行账户、限制高消费、将其列入失信人员名单等,但陈某仍下落不明。 在此期间,执行干警一直和申请人保持沟通,并且始终没有放弃查询陈某可供执行的财产情况。近日,申请人向执行干警提供线索,陈某出现在神木某小区。收到线索后,执行干警立即将陈某依法拘传至法院。然而,即便在法院,陈某仍拒不履行还款义务。因此,神木市法院依法对其进行司法拘留。 司法拘留结束后,随着陈某村里年末分红的临近,法院向陈某所在的村委会和财政所送达了扣留陈某分红的裁定书,陈某开始担心自己的分红收益会被扣留。于是,他主动联系本案执行干警,表达了处理案件的意愿。在执行干警的耐心协调和努力下,申请人与被执行人最终达成了一致意见,被执行人同意一次性向申请人支付借款本金4万元及利息6万元,共计10万元。至此,该案成功执行完毕,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切实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