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新!两项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政策在山东全省落地实施

1月24日,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山东省分行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外汇局山东省分局聚焦全省涉外经济高质量发展需求,积极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申请外汇管理改革试点政策,促进提升全省涉外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水平。

据悉,2024年11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同意山东省分局开展境内再投资免登记和下放银行办理外债登记两项试点。为推动政策红利尽快惠及省内企业,外汇局山东省分局结合山东实际,第一时间制定了具体实施细则,在最短时间内完成了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平竞争审查和合法性审核等手续,于2024年12月26日正式印发开展资本项目便利化试点的通知,是本批次扩大试点省份中首家正式发文的省分局。目前,两项便利化政策已经在山东全省正式落地实施。

境内再投资免登记试点,进一步优化外资流入营商环境。外商投资企业对山东省内企业进行再投资时,再投资企业无需办理再投资登记手续。该项试点政策极大简化业务流程,缩短企业再投资的资金划转时间,同时有利于吸引非试点地区的外商投资企业到山东开展再投资活动,进一步推动更多外资进入山东。截至目前,山东辖内银行办理再投资免登记的境内资金划转业务3笔,合计超过2亿元人民币。

银行办理外债登记试点,切实为企业跨境融资带来“一站式”便利化服务。山东省内符合条件的非金融企业(房地产企业、政府融资平台等除外)借用外债时,可直接在银行办理相关登记手续,由银行代替外汇局进行业务受理和审核。一方面,进一步发挥银行熟悉企业的优势,整合银行授信、风控等内部职能,更好地服务业务审核;另一方面,通过简政放权,减少企业往返外汇局和银行的脚底成本,预计办理时间将缩短3-5个工作日,大幅提升业务办理效率。外汇局负责对辖内银行办理的外债登记进行统计监测、业务核查等事中事后监管。截至目前,辖区银行办理外债签约登记业务5笔,签约金额9190万美元。

下一步,外汇局山东省分局将组织全省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试点政策的宣传推介力度,持续提升涉外企业的跨境投融资便利化水平,为我省打造高水平对外开放新高地作出积极贡献。

(大众新闻记者 胡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