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纵深推进“冬季行动”
湖州公安
对非法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
持续加大打击力度
在社会上起到了有效的震慑力
在“双禁”政策的广泛普及下
近日,湖州很多群众主动配合
给各辖区派出所送来
“神秘礼物”
吴兴区公安分局
近日,吴兴区的王先生(化名)在看到了“双禁”政策的宣传后,回想起家中还存放着亲戚去年从外地带来的3件烟花爆竹,于是将这些烟花爆竹全部上交到吴兴区公安分局爱山派出所,民警在接过王先生上交的烟花爆竹后,对王先生的举动表示赞扬。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交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销毁。
南浔区公安分局
近日,南浔区的高女士(化名)来到南浔区公安分局南浔派出所,主动上交了家中去年春节积存的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响应号召,支持“双禁”工作,上交烟花爆竹后,民警对高女士的做法给予了表扬,随后,高女士现场还签订了《禁放烟花爆竹承诺书》。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交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销毁。
德清县公安局
近日,德清县的张先生(化名)和莫先生(化名)在“德清公安”微信公众号上,看到了“双禁”政策宣传,了解到非法存储、销售烟花爆竹的危害性后,主动来到德清县公安局乾元派出所上交了去年春节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支持“双禁”工作,民警对张先生和莫先生主动上交行为给予了表扬。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交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销毁。
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
近日,南太湖新区的王先生(化名)主动将去年春节期间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上交至南太湖新区公安分局凤凰派出所,以实际行动支持“双禁”工作,为社区居民树立了文明新风的榜样,他的举动不仅受到民警的肯定,也被社区群众纷纷点赞。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交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销毁。
织里公安分局
近日,织里公安分局织南派出所联合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对辖区开展“双禁”政策入户宣讲行动,该户主在认真听取了民警的“双禁”政策宣讲后,将家里去年春节留存的烟花爆竹主动交给了民警,随后,民警对该户主的积极配合给予了表扬。接下来,公安机关将按照相关规定对上交的烟花爆竹进行统一销毁。
注意!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
烟花爆竹等行为
安全隐患极大
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
什么是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
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是指单位或个人未经国家许可从事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
一、非法生产危害性
非法生产烟花爆竹的危害性极大,极易造成群死群伤的灾难性后果。从事非法生产烟花爆竹活动不但自身具有高度危险性,而且危害正常的生产活动,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具有潜在的、间接的威胁。
二、非法销售危害性
非法购销的烟花爆竹,未经有关部门依法审查或未办理购销等手续而直接进入市场,在经营成本上较为低廉且缺乏严格的管理,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极易引发安全事故。
三、非法运输危害性
非法运输烟花爆竹车辆没有相应资质,不具备运输烟花爆竹条件,运输过程中如果发生挤压、碰撞,极易引起爆炸和燃烧事故,对道路运输安全造成极大危害。
四、非法储存危害性
非法储存烟花爆竹窝点周围环境、人员等较为复杂。若大量烟花爆竹堆放在狭小空间里,对周边的居民构成极大的威胁。一旦遇到火星将产生极其严重的后果。
保护生态是一场持久战
需要全体市民共同努力
(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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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州公安温馨提醒
烟花爆竹属危险物品
任何人都不能非法经营、运输、储存
请大家自觉遵守“双禁”规定
广大群众如发现有上述行为
可拨打110报警电话举报
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
本文由“湖州七彩警薇”微信团队出品
核发:赵亚琪 审核:洪官升
责编:翁文杰 编辑:邱佳莹
供稿:吴兴区公安分局、南浔区公安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