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江:“法制员+案管室”助力提升执法办案质量

近日,湖南省洪江市公安局安江派出所接到黄某报警,称自己摩托车被盗。接到警情后,安江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并立案。派驻法制员考评案件时,发现黄某摩托车被盗一案存在疑点,建议办案民警向二手车行进行侦查。经侦查,民警发现交易的卖方并非他人,正是报警人黄某。在证据与法律威慑下,黄某承认了自己将摩托车售卖的事实。今年1月11日,安江派出所对黄某摩托车被盗案作出撤案决定,并对谎报警情的黄某予以行政处罚。

2024年以来,洪江市公安局紧扣法治公安建设工作主线,推行“法制员+案管室”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基层执法问题的发生,实现执法质量和群众满意度双提升目标。该工作机制运行以来,洪江市案件优秀率同比上升27%,群众满意度达97%,尤其是案件受害人满意度同比上升6%。

工作中,洪江市公安局按照“派驻法制员+兼职法制员+辅警”的标准配齐配强人员,充分利用派驻法制员监督作用,零距离监督民警执法行为,靠前指导警情定性、案件受理、流程管控、立案审查等工作,积极引导民警严格按程序办理,及时受立案、调查取证、做出处理决定。

此外,案管室严格执行“一日清制度”,对原来分散的“警情、案件、卷宗、人员、物品、场所”等执法核心要素进行全面、集中管控,依托执法办案系统、执法监管中心平台进行巡查监督,梳理、提醒和通报执法问题及不足,及时提醒民警整改执法问题,做到每日一巡查、每周一通报、每月一总结。同时,定期交流研究疑难案件,开展法治培训,进一步提升民警规范执法能力和水平,从根本上提升执法办案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