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北京1月23日消息(记者 冯方)23日,针对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北京农商行方面向央广网记者回应称,处罚所涉及事项主要是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业务问题,该行诚恳接受处罚与监督,针对问题和整改要求逐项研究,通过修订制度文件、完善业务处理流程、优化系统功能、开展监督检查、强化业务培训等措施,对问题进行全面深入整治,现已按监管要求完成整改。
1月17日,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公布对北京农商行的行政处罚情况。北京农商行因存在多项违法行为,被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予以警告,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共计902.27万元。违法行为主要包括以下几项: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统计资料;违反账户管理规定;违反收单业务外包管理规定;违反清算管理规定;违反代收业务管理规定;违反反假货币业务管理规定;占压财政存款或者资金;违反信用信息采集、提供、查询及相关管理规定;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与身份不明的客户进行交易或者为客户开立匿名账户、假名账户。
另外,北京农商行7名有关业务负责人被警告或被罚款。时任北京农商行副行长李某旭被罚款4.93万元,时任北京农商行银行卡部总经理叶某胜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北京农商行银行卡部副总经理马某林被罚款18.5万元,时任北京农商行银行卡部副总经理董某霞被罚款7.5万元,时任北京农商行银行卡部副总经理徐某琨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时任北京农商行个人金融部副总经理刘某娜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时任北京农商行个人信贷管理部副总经理吴某民被罚款7.7万元。
(截图自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网站)
查看原图 837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