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驾车遭追尾目睹丈夫、儿子、保姆丧生”,案件最新进展

视频来源:澎湃新闻
1月22日的绵阳市中院再审决定书显示,绵阳市检察院认为:原审法院未公开审理、未及时向被害人送达判决书、未听取被害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对认罪认罚从宽的意见,审判程序违法;原审判决适用法律错误,缓刑适用不当,依法提起抗诉。
绵阳市中院决定本案由该院提审,提审期间,不中止原判决执行。

对于再审决定,郝女士表示,只有亲眼看到邓某被抓,她内心才有宽慰。

事件背景

2023年8月5日,郝女士开车载丈夫、儿子、保姆从北京回四川探亲,离家还有100多公里时,邓某驾驶一辆大货车从后方撞上郝女士的车,并推动该车撞上前方两辆货车和一辆小车,郝女士目睹丈夫、3岁的儿子和保姆当场死亡。郝女士称自己面部受伤严重,事故前已经做了子宫切除术,丧失独子,患上严重抑郁。
司法鉴定报告显示该车有近十项不符合国家标准。
其中,该车第一轴左、右两侧制动器事故前失效;第五轴左侧制动摩擦片、第六轴右侧制动摩擦片、第六轴左侧制动摩擦片、上片及下片部分区域无新鲜摩擦痕迹,分析认为以上制动器摩擦片无新鲜摩擦痕迹区域与制动鼓在制动器工作中未发生摩擦,导致制动器制动效能降低;第一轴制动器、第二轴、第五轴左侧制动器、第六轴制动器均存在安全隐患,将导致车辆制动效能降低。
交警认定,邓某负全责。2023年12月13日,绵阳市涪城区法院作出判决,货车司机邓某判3年缓5年。郝女士称,肇事司机邓某未取得她的谅解,法院在没有通知她的情况下作出此判决,判决结果下来近4个月,她才得知已结案。

涪城区检察院审查,认为原审法院适用法律错误,量刑不当,2024年11月4日向绵阳市检察院提请抗诉。绵阳市检察院回应已经受理该案,后续会向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抗诉。

来源:澎湃新闻
编辑:徐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