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帆协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中帆协小帆船培训中心年审工作的通知
根据工作计划,中帆协将于2月5日启动2025年小帆船培训中心年审工作,对现有29家培训中心进行审核,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2025年中国帆船帆板运动协会小帆船培训中心年审申请表》(附件2)。(二)年审申请表附表1所列船艇的培训中心所有权证明或租用合同。(三)本培训中心2025年管理制度及运营流程(SOP)。(四)本培训中心2024年运营管理记录,包括运营日志、事故报告、器材维护管理记录、教练培训记录。(六)本培训中心在职教练的中帆协教练资质证书,包括教练等级证书、教练动力艇证书、教练急救证书。(七)2025年小帆船培训体系学员课程开班计划及初级教练课程开班计划。(四)教练员资质证书更新。对未按要求完成培训证书发放但申请教练资质续期的中、高级教练,由培训官在年审时对申请教练的教学能力进行检查,合格后予以延期。(一)各培训中心须于2月28日前将本通知“三”要求的年审资料电子版及加盖公章的扫描件,发至training_cya@126.com,邮件标题注明xxx培训中心年审材料。(二)中帆协收到年审材料后,将对材料的完整性和合规性进行初审。对未通过初审的培训中心,中帆协将给予反馈,培训中心按要求补充资料后,可重新提交申请。(三)对于通过初审的培训中心,中帆协将向其发送年审检查函,委派培训官进行现场检查,具体检查日期及流程由培训官与培训中心主教练沟通后确定。(四)在现场检查前,培训官需与中帆协就检查计划达成一致,并根据检查计划向培训中心提供检查所需的各项准备工作建议。(六)培训官在完成检查后3个工作日内将培训中心检查表(附件3)以邮件形式发送至协会邮箱;协会确认检查结果后,将以邮件形式发送年审检查结果的函至培训中心主教练邮箱。(七)收到改进计划的培训中心应将改进情况反馈培训官,由培训官复查合格后于4月30日前提交中帆协。(八)中帆协将对通过年审的培训中心进行公示,并发放新一年的培训中心证书,证书将显示可开设的稳向板、龙骨船和双体船课程。未能完成改进计划的培训中心,中帆协将暂停其相关培训资质。(九)为进一步提高年审工作质量,本年度年审工作结束后,培训中心可填写《年审工作反馈表》(附件4)向中帆协反馈年审问题及建议。(一)培训中心向年审培训官所在单位或培训官支付劳务费,标准如下:(二)培训中心向中帆协支付年审费用1000元。汇款信息如下:税号:5110 0000 5000 0938 64银行账户:0200 0081 0920 0143 272(三)以下培训中心无需向协会支付年审费用,但需支付培训官或高级培训官劳务费:深圳万航帆艇、深圳未来航海、深圳蓝帆、北京航海中心北戴河基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