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增加土壤墒情、改善空气质量、降低森林火险等级,依据《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河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经镇平县人民政府批准,特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段
2025年1月23日14时至2025年1月26日08时,根据天气形势,适时开展增雨作业。
二、作业区域
镇平城区及各乡镇。
三、作业装备
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装备为飞机、高炮、火箭。
四、要求及安全注意事项
(一)禁止进入作业安全警戒区域;
(二)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会产生较大的爆炸声响,听到后请勿惊慌;
(三)作业点周围10km范围内可能掉落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或火箭残。
五、事故报告与处置
(一)任何组织和个人若发现未爆炸或爆炸不完全弹头、弹药碎片残骸,切勿擅自移动、藏匿、拆解和损毁等,请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如捡拾后因拆卸、敲击、藏匿或转卖等引起不良后果,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因人工影响天气地面作业造成意外事件时,请注意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当地政府或人工影响天气有关部门、或者立即拨打110向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六、联系方式
镇平县人民政府气象灾害防御及人工影响天气分指挥部联系电话:0377-65901615
特此公告
审核:杨旸 校对:王远 编辑:李树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