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广州市第八批历史建筑名单,正南路2号等13处建筑入选。截至目前,广州市已认定公布第一至八批历史建筑共计841处,覆盖全市11个区,涵盖传统民居、公共建筑、工业遗产、村居祠堂等多种建筑类型,总数位居广东省之首。
这批“新成员”各具魅力。据统计,本次认定第八批历史建筑共计13处,其中越秀区8处、荔湾区2处、番禺区1处、从化区2处。在建成年代上,跨越近现代及改革开放时间线。民国时期建筑12处,1950-1970年代1处。在空间分布上,历史城区范围内建筑共9处,占比69%,其中越秀区7处,荔湾区2处。
其中,正南路2号、正南路2-1号两处建筑均位于连接东风中路和越华路的正南路中段,是近代城市开端时期的优秀建筑代表,外立面多处线条装饰,体现出近代商贸与居住类建筑特色。建于城墙基上、原为大南门所在地的大南路187、189号骑楼、大南路191、193号骑楼,建筑立面装饰线条和构件的样式基本保持原貌,真实反映了广州早期欧式风格骑楼建筑的风貌特征,是历史城区内反映近代城市化历程的重要建筑遗存。为解决平民居住问题,由岭南建筑大师林克明设计,“平民宫”于1931年在大南路落成,是民国时期重要的公共建筑和民国社会近代化转变实践,是此类型建筑的孤本。
番禺区市桥街光明南路的水晶宫船厅是近现代园林式建筑代表,由两处始建于晚清时期的私家花园合并而成,于1958年改为水晶公园,是广州郊区城镇中心现存珍贵的园林式建筑物。区芳浦别墅(从化书院)、谢义邦别墅由时任广东省财政厅厅长区芳浦、陈济棠秘书谢义邦所建,这两处建筑均为中国古典复兴风格建筑,建筑外立面基本保持原有风格。
此外,本次认定名录纳入一批具有保护利用价值的居住建筑:启明一马路2号民居、大华街10号民居、豪贤路173号民居、惠来旅店旧址、冼基西27、27-1号民居。此类建筑基本保持原貌,建筑样式、结构、装饰材料等保留较为完整,具有特定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
文、图|记者 董鹏程 通讯员 穗规资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