题记
鲁迅,是小说家、杂感家,但也是诗人。不过,在读者心目中,他的诗人身份长期被忽视。李长之在《鲁迅批判》中表示:“鲁迅是一位诗人。诗人的鲁迅,是有他永久的价值的。”
鲁迅一生创作了新旧体诗七十余首、散文诗二十余篇,另有译诗若干。他的诗作十分精粹,每一句都凝聚着他对生活的洞察、对社会的批判以及对人性的探索,有些名句甚至成为其一生学问文章的总纲和写照,至今传颂众口。
那么鲁迅的诗人身份为何会被忽视呢?在鲁迅的诗世界里,还有多少值得探索的领域呢?
《鲁迅诗传》回答了这个问题,该书是北京鲁迅博物馆原常务副馆长黄乔生先生的新作,以鲁迅的诗歌创作及相关活动为主线叙述其生平事迹,诗史互证,是一部彰著了鲁迅作为诗人这一身份的文学理念与创作实践的鲁迅传记。
作者:黄乔生
出版社:商务印书馆
出版年:2025.1
ISBN:978-7-100-24685-9
我们来分享书中的部分章节,先将从鲁迅的家学渊源谈起,探秘这位文学巨匠的诗歌启蒙,从对民歌童谣的喜爱到从民间戏文中汲取的灵感,了解鲁迅所受诗教的丰富内涵及其作为诗人的人文关怀的渊源。
01
诗书继世长:
世族谱系与家学渊源
水乡绍兴
鲁迅生于浙江绍兴府会稽县(今属绍兴市)东昌坊口新台门周家。据周氏族谱,原籍湖南道州(今道县),是宋代理学家周敦颐的后裔。鲁迅出生时, 鲁迅的祖父周福清正在京城担任内阁中书,此时周家四代同堂。
家境虽然败落,但精神上的高标没有降低,诗书传家的理念仍在。周敦颐是品格高尚的理学宗师,传承学统文脉自不能忘。鲁迅的三弟周建人小时候还能从一些细节中感受到:“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却是‘台门货’晚上外出时所点的大灯笼,荧荧的烛光把淡黄色灯壳上三个黑色的大字照得异常显目:‘汝南周’。”“汝南伯”正是周敦颐的封号。中国古代对家族优良传统的称赞是“诗书传家”,与“官宦之家”相比,立意更高。有了诗书,科场顺利,“学而优则仕”,是通向显贵的正路。
在绍兴,有权势、多资财人家的宅邸称为“台门”。周家台门门楣上高悬的出自浙江巡抚手笔的“翰林”匾,标明这家有人学问优异,进入了官僚系统。
周家台门的翰林匾
在鲁迅获得旧学的扎实功底并成长为诗人的路途上,家学功不可没,而家学主要来自祖父和父亲,尤其是祖父。
儿童在不认字之前聆听和哼唱的歌曲,记下来就是韵文,有诗的样式和音韵,容易记诵。中国古人在经书里设了“诗”一项,而且“五经”以《诗经》当先。在孔子看来,诗和礼对人格养成至关重要:“兴于诗,立于礼,成于乐。”
当然,初学的儿童是难以理解《诗经》的,因此需要浅显的诗歌启蒙读物,祖父主张孩子的启蒙读物中应该包含中国历史知识,因此,鲁迅六岁时开始读韵文的《鉴略》——诗与史的结合,甚至是诗、史、画的结合、鲁迅在《随便翻翻》中说:“我最初去读书的地方是私塾,第一本读的是《鉴略》,桌上除了这一本书和习字的描红格,对字(这是做诗的准备)的课本之外,不许有别的书。但后来竟也慢慢的认识字了,一认识字,对于书就发生了兴趣,家里原有两三箱破烂书,于是翻来翻去,大目的是找图画看,后来也看看文字。”
鲁迅读过四言的《鉴略》,又称《启蒙鉴略》,是每句四字的韵文。他在《朝花夕拾·五猖会》中讲述了父亲在他即将出门看戏时逼迫他背诵这本书的经历:
我忐忑着,拿了书来了。他使我同坐在堂中央的桌子前,教我一句一句地读下去。我担着心,一句一句地读下去。
两句一行,大约读了二三十行罢,他说:
“给我读熟。背不出,就不准去看会。”
他说完,便站起来,走进房里去了。
我似乎从头上浇了一盆冷水。但是,有什么法子呢?自然是读着,读着,强记着,——而且要背出来。
粤自盘古,生于太荒,
首出御世,肇开混茫。
就是这样的书,我现在只记得前四句,别的都忘却了;那时所强记的二三十行,自然也一齐忘却在里面了。
最后,书是“梦似的就背完了”,父亲示意放行,但游玩兴致全无。鲁迅几十年后还在纳闷为什么这个时候父亲要他来背书,在小孩子兴头上浇一盆冷水。
02
多识鸟兽草木之名:
诗韵启蒙与民间浸润
鲁迅时代的儿童读书,特别是读诗,吟诵是通行的方式。但并非一开始就吟诵经典,最先接触的往往是通俗读本和民歌,包括儿歌、童谣、俗谚、小曲等,因为民歌咏唱日常见闻,容易理解和记诵。鲁迅在《门外文谈》一文中写道:
希腊人荷马——我们姑且当作有这样一个人——的两大史诗,也原是口吟,现存的是别人的记录。东晋到齐陈的《子夜歌》和《读曲歌》之类,唐朝的《竹枝词》和《柳枝词》之类,原都是无名氏的创作,经文人的采录和润色之后,留传下来的。这一润色,留传固然留传了,但可惜的是一定失去了许多本来面目。到现在,到处还有民谣,山歌,渔歌等,这就是不识字的诗人的作品;也传述着童话和故事,这就是不识字的小说家的作品;他们,就都是不识字的作家。
但是,因为没有记录作品的东西,又很容易消灭,流布的范围也不能很广大,知道的人们也就很少了。偶有一点为文人所见,往往倒吃惊,吸入自己的作品中,作为新的养料。旧文学衰颓时,因为摄取民间文学或外国文学而起一个新的转变,这例子是常见于文学史上的。不识字的作家虽然不及文人的细腻,但他却刚健,清新。
在如何通过诗歌了解民情风俗方面,周福清为孙辈找到一个比较好的办法:读乡贤的诗歌。鲁迅青少年时代喜欢整理先贤的著作,就是受了祖父的影响,由此也养成了他对民歌的喜爱——切近自己生活的诗歌更容易理解记诵。他抄写了本家长辈周玉田的《镜湖竹枝词》一百首,咏唱的是本地风物人情。在抄本后面,他恭敬地署上“侄孙樟谨录”。
明代徐渭有《镜湖竹枝词》三首,其一云:
越女红裙娇石榴,双双荡桨在中流。
憨妆又怕旁人笑,一柄荷花遮满头。
周玉田不但描绘绍兴山水田园,还随手做注,保存一些历史地理资料。如:
山阴道上驻吟鞭,无数名山到眼前。
万壑千岩看不厌,翠微隐隐聚游仙。
(山阴道上在偏门外朱太守庙前。)
楼阁空明倚夕阳,放翁诗句费评量。
登临每赏春秋胜,好境遥从蜀道望。
(相传快阁系陆放翁旧居,放翁本四川人。)
03
踏入诗的世界:
别具一格的人文关怀
儿童接受诗教,还有一个重要来源是戏文。三国戏、目连戏、猴戏……表现社会情状,演绎民间故事,为老百姓所喜闻乐见。鲁迅是官宦人家子弟,虽然接触市井活动的机会不多,但对逢年过节的演剧印象很深。
每年秋天,“绍兴大班”演年规戏,戏文内容大多为祭神。剧团分“文班”和“武班”,文班叫高腔,武班叫乱弹。还有目连戏,主要内容是“目连救母”的故事。《盂兰盆经》上说,目连是佛的大弟子,神通广大,入地狱救母,事迹感人。这种宣扬因果报应、生死轮回观念的剧情及剧间穿插的反映现实生活的短剧,很受欢迎。周作人回忆小时候在长庆寺前的路亭台上看过演半天一夜的目连戏,穿插戏有“泥水作打墙”“张蛮打爹”等,妙趣横生。鲁迅在《偶成》一文中赞扬农民编排即兴戏的本领,还记录了其中一段:“台上群玉班,台下都走散。连忙关庙门,两边墙壁都爬塌(平声),连忙扯得牢,只剩下一担馄饨担。”
地方戏中有两个角色日后被鲁迅写进两篇文章:一篇是《无常》,一篇是《女吊》。《无常》中的“鬼”有人情味,他去收人性命时的念唱,鲁迅还记得大概:“……大王出了牌票,叫我去拿隔壁的癞子。问了起来呢,原来是我堂房的阿侄……我道nga阿嫂哭得悲伤,暂放他还阳半刻。大王道我是得钱买放,就将我捆打四十!”于是只好执行“命令”:“难是弗放者个!那怕你,铜墙铁壁!那怕你,皇亲国戚!……”
无常的形象很可爱:
一切鬼众中,就是他有点人情;我们不变鬼则已,如果要变鬼,自然就只有他可以比较的相亲近。
我至今还确凿记得,在故乡时候,和“下等人”一同,常常这样高兴地正视过这鬼而人,理而情,可怖而可爱的无常;而且欣赏他脸上的哭或笑,口头的硬语与谐谈……。
女吊,顾名思义,就是女性的缢死鬼,命运极其悲苦:
她两肩微耸,四顾,倾听,似惊,似喜,似怒,终于发出悲哀的声音,慢慢地唱道:
“奴奴本是杨家女,
呵呀,苦呀,天哪!……”
鲁迅曾在一封信中谈及自己有一个整理绍兴地方戏的计划:“这种戏文,好像只有绍兴有,是用目连巡行为线索,来描写世故人情,用语极奇警,翻成普通话,就减色。似乎没有底本,除了夏天到戏台下自己去速记之外,没有别的方法。我想:只要连看几台,也就记下来了,倒并不难的。……我想在夏天回去抄录,已有多年,但因蒙恩通缉在案,未敢妄动,别的也没有适当的人可托;倘若另有好事之徒,那就好了。”
从儿童启蒙教育的实际效果来看,古诗倒还不如民歌、儿歌更吸引人,因为对于古诗,儿童还没有足够的文学修养去理解和欣赏,只能背诵词句。鲁迅跟母亲到外婆家消夏,有机会见识新天地,结交新伙伴。他在《社戏》中写道:
我们鲁镇的习惯,本来是凡有出嫁的女儿,倘自己还未当家,夏间便大抵回到母家去消夏。那时我的祖母虽然还康健,但母亲也已分担了些家务,所以夏期便不能多日的归省了,只得在扫墓完毕之后,抽空去住几天,这时我便每年跟了我的母亲住在外祖母的家里。那地方叫平桥村,是一个离海边不远,极偏僻的,临河的小村庄;住户不满三十家,都种田,打鱼,只有一家很小的杂货店。但在我是乐土:因为我在这里不但得到优待,又可以免念“秩秩斯干幽幽南山”了。
但农民的生活并不都如《社戏》中描写的那样悠闲静好。鲁迅曾在书中看到过历史上饥荒年的悲惨景象。在他描摹的诗画中,有《诗中画》的山水美景,有王冶梅的《三十六赏心乐事》,但还有另一面,如家藏的明代徐光启《农政全书》最末一册中的《野菜谱》,画的是灾荒之年穷苦人借以度日的各种野菜,每种都配有歌谣。
可怜农民一年到头劳作,出力流汗,也仅能填饱肚子。鲁迅小说《风波》中这样写农村景象:
老人男人坐在矮凳上,摇着大芭蕉扇闲谈,孩子飞也似的跑,或者蹲在乌柏树下赌玩石子。女人端出乌黑的蒸干菜和松花黄的米饭,热蓬蓬冒烟。河里驶过文人的酒船,文豪见了,大发诗兴,说,“无思无虑,这真是田家乐呵!”
但文豪的话有些不合事实,就因为他们没有听到九斤老太的话。这时候,九斤老太正在大怒,拿破芭蕉扇敲着凳脚说:
“我活到七十九岁了,活够了,不愿意眼见这些败家相,——还是死的好。立刻就要吃饭了,还吃炒豆子,吃穷了一家子!”
鲁迅对城乡的差别有深刻的反思:
中国的劳苦大众,从知识阶级看来,是和花鸟为一类的。
我生长于都市的大家庭里,从小就受着古书和师傅的教训,所以也看得劳苦大众和花鸟一样。有时感到所谓上流社会的虚伪和腐败时,我还羡慕他们的安乐。但我母亲的母家是农村,使我能够间或和许多农民相亲近,逐渐知道他们是毕生受着压迫,很多苦痛,和花鸟并不一样了。
对鲁迅而言,农村确实“远哉遥遥”。台门少爷日常只看见“院子里高墙上的四角的天空”,除了家中兄弟姐妹和族中同龄伙伴,没有别人可以一起玩耍,生活单调沉闷。如《故乡》所写,“我”见到帮工家的孩子闰土,颇为欢喜,因为从他那里见闻了不少新鲜事物:海边的五色的贝壳;西瓜的危险经历;潮汛要来的时候,许多跳鱼儿跳起来,都有青蛙似的两只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