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制假售假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兴安盟市场监管局决定,将在全盟范围内公开征集“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相关违法违规线索”,现公告如下:
(一) 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自行车;
(二)非法改装、拼装电动自行车;
(三)改装电动自行车的电动机和蓄电池等动力装置,或者更换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电动机和蓄电池,包括改装原厂电气配件、外设蓄电池托架、改造蓄电池槽盒、组装加工蓄电池、更换大容量蓄电池;
(四)改装电动自行车的速度装置,使最高时速超过强制性国家标准;
(五)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如拒绝履行“三包”责任等;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电动自行车经营行为。
(一)举报内容应尽可能详细,包括违法违规的时间、地点、人员、方式等关键信息;
(二)举报人应保证举报内容的真实性,不得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
(三)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举报人的个人信息予以保密。
市场监管部门将对举报线索进行认真核查,经查实的相关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
举报电话:0482-8283122、0482-8283077
举报邮箱:xamjcd@126.com
举报材料邮寄地址: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科尔沁镇索伦街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楼办公室,邮政编码:137400
总 监 制:李 亮 刘文静
监 制:谭艳丽
责任 编辑:李智欣
编 辑:孙 莹
来 源:兴安盟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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