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互联网法院:平台销售机票捆绑隐形增值服务构成欺诈

平台销售机票捆绑隐形增值服务构成欺诈。1月22日,北京互联网法院通报涉在线文化旅游消费案件审理情况。

通报指出,在线文旅平台的经营者存在利用信息技术捆绑销售、临时涨价等行为,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据介绍,该院自2018年9月9日成立至2024年12月31日,受理在线文旅消费案件2052件。其中,2022年受理135件,2023年受理447件,2024年受理案件数增长至813件,案件数量增势显著。

澎湃新闻注意到,在王某诉某公司网络服务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认定平台在未设置醒目、清楚的提醒以及设置可以拒绝的选项的情况下,在消费者预订机票时搭售外卖服务包,属于故意隐瞒商品真实信息,构成价格欺诈,应返还机票价款,并承担三倍赔偿责任。(澎湃新闻记者 林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