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 年 1 月 22 日,上海清算所网站披露公告,主承销商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未按期偿付的处置进展情况如下:
一、本期债券基本情况
1. 发行人: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 债券简称:17 康得新 MTN001。
3. 债券代码:101759003.IB。
4. 发行总额:10 亿元。
5. 债券余额:10 亿元。
6. 发行期限:5 年。
7. 评级情况:上海新世纪主体评级 C,债项评级 C。
8. 债券利率:5.5%。
9. 本金兑付日:2022 年 2 月 15 日 。
10. 实际到期日:2021 年 11 月 22 日。
11. 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2. 登记托管机构: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
二、导致提前到期及未按期足额兑付本息的原因
康得新于 2021 年 9 月 14 日收到江苏省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通知书》,债权人因康得新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向苏州中院提出对康得新的重整申请,苏州中院立案登记。苏州中院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作出《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债权人对康得新提出的重整申请。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 46 条规定,17 康得新 MTN001 已于 2021 年 11 月 22 日提前到期并停止计息。
三、工作进展情况
1. 2022 年 2 月 8 日,披露《关于召开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的公告》。2022 年 2 月 17 日,披露《关于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议案概要》,共计 7 条。2022 年 2 月 22 日,组织召开“17 康得新 MTN001”持有人会议。
2. 2022 年 3 月 1 日,披露《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3. 督促发行人与债券持有人保持良好沟通,整理、汇总持有人相关诉求向各方汇报,并持续督导发行人积极响应债券持有人诉求。
4. 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信息披露规则督导发行人及时、完整、准确向债券持有人进行重大事项信息披露,先后向发行人发送各类相关提示函 77 份。
5. 督促发行人尽快制定并推进偿付方案,落实偿付资金。
6. 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保持沟通,答复债券持有人日常问题,按照信息披露规则做好主承销商信息披露工作。
7. 2022 年 8 月 19 日,披露《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
8. 2022 年 9 月 2 日,召开了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 2022 年第二次持有人会议。
9. 2023 年 3 月 22 日,召开了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两家子公司破产重整案三次债权人会议,并于 2023 年 4 月 17 日披露了表决结果公告。
10. 2024 年 12 月 11 日,发行人披露了《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民事裁定书>的公告》、《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收到<刑事判决书>的公告》。主承销商将督促发行人做好信息披露工作,继续跟进处置进程。
四、后续工作安排
后续中信银行和浦发银行作为本期债券的主承销商,将根据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的相关要求,采取措施维护持有人合法权益:
1. 积极跟进重整进展,保持与债券持有人及相关中介机构的沟通,严格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做好主承销商信息披露工作。督导发行人及破产重整管理人定期披露后续重整程序工作进展。
2. 督导发行人继续通过多种途径努力筹措本期债券本金及利息,尽快向投资人支付本期中期票据的本金及利息。
3. 督导发行人及破产重整管理人按照《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规则》和《康得新复合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做好相关后续信息披露工作。
4. 督导发行人及破产重整管理人积极听取债券持有人相关诉求,及时召开持有人会议,共同商讨后续解决方案,维护持有人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