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搞“一刀切”!内江出台《应急预案》——

1月21日,记者从市政府办公室获悉,为健全完善重污染天气预警发布和应急响应工作机制,精准预测预警,加强区域应急联动,确保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减缓和降低污染影响,内江印发《内江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相关工作进行明确。


据悉,本预案适用于在内江市行政区域内因细颗粒物(PM2.5)污染造成的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预案明确生态环境、气象部门严格按照要求开展空气质量和气象条件日常监测和污染源溯源监测,做好数据收集处理、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多源数据分析以及趋势预测工作。成立重污染天气预测会商专家组,及时开展科学研判、动态会商,不断提高预测预报科学性、针对性,提升预警精准性、时效性。在重污染天气发生时,每日动态开展数据分析、监测评价和趋势预判,实行日报告制度;会商研判认为需要启动预警时,原则上提前72小时及以上报送预警建议,包括发布预警的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启动时间、气象条件等信息。


按照污染程度,全市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由低到高分为黄色、橙色和红色预警三级,各级别分级标准为:黄色预警为预测日AQI(空气质量指数)>200或日AQI>150持续48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橙色预警为预测日AQI>200持续48小时或日AQI>150持续72小时及以上,且未达到更高级别预警条件;红色预警为预测日AQI>200持续72小时且日AQI>300持续24小时及以上。当预测发生前后两次重污染天气过程,且间隔时间未达到36小时,应按一次重污染天气从高等级应对。


预案指出,预测达到预警条件时,原则上提前48小时以上发布预警信息或按照区域应急联动要求及时启动预警,保障应急响应措施有效落实。若遇特殊气象条件未能提前发布,判断满足预警条件可立即发布预警启动信息。根据预警发布等级,实行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措施,包括健康防护措施、倡议性减排措施和强制性减排措施。


各县(市、区)要督促指导涉气企业规范、科学、合理地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并将有关内容纳入工业源应急减排清单。对于简易工序或重污染预警期间实施全厂、整条生产线停产和轮流停产类的企业,应急响应操作方案可简化为“一厂一策”公示牌。对于生产工序不可中断的重点排污企业,除制作公示牌外,还应编制“一厂一策” 实施方案,确保措施“可操作、可监测、可核查” 。


预案强调要加强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污染排放与重污染天气的相关性分析,抓住关键和主要矛盾,针对重点区域、重点企业、重点时段制定分类管控措施,统筹经济社会发展、民生保障和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严禁采取简单粗暴的紧急停工停业停产等行为,禁止搞“一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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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兰萍

编辑:黄梅

责编:许航

审核:曾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