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10:00开抢!第二批河南省新春消费券来啦

最新消息!!!

第二批河南省新春消费券

1月22日10:00开抢

满100元减20元

满200减50元

详情如下

↓↓↓


活动时间

申领时间:2025年1月22日10:00;

使用期限:2025年1月22日10:00—26日24:00

券面金额及使用标准

消费券面值分20元、50元两类;

20元券在消费满100元时使用,50元券在消费满200元时使用。

发放形式及申领方式

消费券通过云闪付App和支付宝App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

消费者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发放平台App,通过位置信息校验确定在河南省内,即可在消费券活动页面进行领取,先到先得,领完为止。

每人每期可从每个平台领取1张消费券。

使用规则

所有在豫人员(包括外地来豫人员)均可领取。

消费券可在河南省内的零售、餐饮等(医药、家电、成品油除外)线下消费场景中实体商家使用,本次活动准入商家根据政府、平台圈选规则及风险防控要求圈定,需支持消费券发放平台付款方式。

消费者在活动商家使用消费券时,符合满减标准的自动核销。


云闪付消费券

仅允许以“被扫支付”方式核销使用,消费者到参与活动的商家消费付款时,需出示云闪付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


支付宝消费券

可通过扫码参与活动的商家收款码,或出示支付宝App生成的动态付款码,被收银员扫码完成支付和消费券核销。消费券可与商家提供的打折、减免券叠加使用。

消费者在领取消费券后需在有效期内使用,逾期未使用自动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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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大河财立方
编辑:何扬帆丨责编:李腾丨审核:徐宏莉